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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社会承认“狗是人类朋友”,是对受害者的无视、嘲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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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欺欺人的无耻之徒说:
这怪他们招惹了狗;这是狗对人的报复。呵呵,难道人从没杀过狗,狗就不会咬他们么?
!!!!无耻啊,无耻,这是某集团的无耻!!!!!
和其他食肉动物一样,撕咬其他动物是狗的天性之一,包括咬人,只在于是否表现。只要有狗,就有咬人惨剧,欧美养狗那么多年,多会教狗啊,但咬人惨剧不断。
认为“狗是朋友”还是“低等凶猛的畜生”是每个人的自由,取决于经历和视角。难道被咬的人,他们的家人,害怕被狗咬的人,都要承认“狗是朋友”吗?强迫社会承认“狗是人类朋友”是野蛮和霸道的。有一天你或者你的家人被蛇咬,甚至咬死,也会有一帮爬虫类爱好者跟你说“蛇其实是人类朋友”。


1楼2013-11-26 12:09回复
    此帖一定要顶!说“狗是人类的朋友”是对人类尊严的无耻践踏!


    5楼2013-11-2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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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这贴还反对城市禁狗的都是没人性的狗粉!@何萌0


      6楼2014-04-0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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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这贴还爱狗的都是没人性的狗粉!@何萌0 选择性失明的贱狗,你看见了吗?


        7楼2014-04-0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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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击的虫星人 上面那个傻b的小号之前在打狗吧骂过我,我和他吵了很长时间。他是要城市不让养狗,他去过很多吧,到处被人骂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4-04-24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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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辞海对朋友一词的解释,朋友之间的对象只能是人。狗粉连这个都不懂,还喜欢到处瞎逼逼。


            IP属地:广东10楼2014-08-17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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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的狗粉的意思是说:哪怕99%的养狗人不文明养狗都不管,只要它能做到文明养狗就不可以禁狗;哪怕有再多的狗咬人事件发生,只要它的狗没咬过人就不可以禁狗。
              这满嘴喷屎的狗粉极端自私、无耻、下流、刁蛮可见一斑!


              11楼2014-10-0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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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上海:老汉不满邻居宠物狗随地便溺被打死 。
                2012年山东蓬莱灭绝人性的惨案:男子遭狗吼叫欲打狗 被情侣狗主乱棍打死 。
                2013年5月28日,中国新闻网:遵义两只恶犬咬死晨练老人,现场惨不忍睹。
                2013年9月8日,京华时报:河北邱县5岁女童被恶狗咬死,400余人围堵未果。
                2013年6月27日,新华网:大连6岁女童被藏獒咬断脖子身亡,母亲亲眼目睹。
                2014年3月5日,中国江苏网:泰州凶猛雪橇犬将过路人咬成“血人”。
                2012年5月15日,法制晚报:北京流浪狗咬伤30路人,中国各大城市为狗患烦恼。
                2014年6月11日,东南商报:宁波流浪狗连咬10余路人。
                2014年04月26日,厦门网:扰人安宁咬伤路人,鼓浪屿流浪猫狗“大转移”。
                2013年9月日,天津王串场一流浪狗“撒野”,上午多名路人被咬伤。
                2013年7月13日,北京市通州区5岁女童被邻居家一只1米多高的藏獒咬伤脸部,被缝60多针。
                2013年7月10日,西安市一名13岁男孩受到藏獒攻击,从三层民房楼顶摔下,不幸身亡。
                2013年10月12日,锡林浩特市一只“发飙”的流浪狗连续咬伤了30多人。
                2012年4月,山东济南一只藏獒在市区连续咬伤10余人。
                2012年3月25日,燕赵晚报:石家庄一条大黄狗咬伤十多名路人,跑了!
                2012年2月11日,西安晚报:父女俩被流浪狗咬伤跪街求助,路人自发捐款。
                2011年12月,农户护家狗咬、抓伤广西环江一小学17名学生。
                2010年7月,黑龙江哈尔滨的3条藏獒咬伤6人并将其中一人小腿肚上的肉撕掉吞食。
                2009年8月,山东烟台一名12岁女孩遭藏獒袭击,部分头皮被撕掉,耳朵被咬穿。
                2009年4月,陕西汉中一只恶犬连续咬伤23名路人。


                12楼2014-10-08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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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狗和吃米 能相提并论吗?米是主食,不吃米会饿死,不养狗会死吗?"
                  首先我要指出你的错误。米是一种主食。因为主食有很多种,而选择又是自由的,所以不吃米不会饿死。
                  其次我要告诉你,在某种情况下,养狗和吃米的确可以互换。我这里不过要说明的是“因为政府部门自身对(事件A)无法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所以政府部门禁止人民做(事件A)。”这里原本是对养狗展开阐述,我借用转基因大米,当然你还可以换用其它事件,只要逻辑不冲突就好。这里的核心是什么?是事件A是什么吗?是监督和禁止!你把事件A模型换成其它的事件影响这句话的内在逻辑联系么?
                  第三,如果因为(不做什么)不会死,所以我们可以禁止做什么,那我可以告诉你,再如此逻辑成立的一个社会中你能做的只剩下维持生命体征基本属性罢了。而且是最直接最基本的,也就是呼吸,吃饭,睡觉而已。因为你不交朋友不会死,所以应该禁止人际交往;因为你不说话不会死,所以应该禁止说话。当然什么学习什么工作什么娱乐都更不用说直接禁了。这样的社会你很向往么?这样的社会甚至不会直接存在,因为没了工作,整个社会就没有生产力,没有输入只有输出的社会哪能养活人?


                  IP属地:广东13楼2014-10-0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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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是有害动物,会咬人吃人会传播狂犬病,会到处拉屎拉尿,根本不适合作为宠物饲养,养狗做宠物有百害而无一利,你把养狗与吃米相提并论,比狗粉把车与狗相提并论更加脑残”
                    “狗是有害动物”请给出对于“有害动物”的详细分类标准。我在权威文献上查不到什么叫有害动物。如果有攻击性就叫有害动物,那动物或多或少都有攻击性,只是狗所在的家畜分类中的所有动物攻击性较小而已。而且据我所知每年被人杀死的人不在少数,人也有攻击性啊,那是不是人也别活了?
                    “狗会传播狂犬病”这个打疫苗即可,有主人的狗加强监管没主人的狗监管不了就扑杀。如果因为狗会传播狂犬病而灭族,那很多动物都该直接被从地球上抹去了。请问这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的维持,最终有利于人主宰地球乃至在地球上长远发展么?
                    “会到处拉屎拉尿”你没见过别的动物吧?没有经过驯养的动物可有上厕所的习惯?就连很多农村人都有随地大小便的习惯呢,更何况动物?反倒是有动物经过训练了才知道只能在指定地点进行排泄。动物拉屎撒尿和人的三急是一样的。如果拉错了地方应该追究主人的过错。因为主人虽然无法控制动物合适排便,但是可以控制在动物排便之前做好清洁措施。着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
                    “你把养狗与吃米相提并论,比狗粉把车与狗相提并论更加脑残”
                    呵呵,我闹不脑残不是你简单两句话就能评说得了的吧?何况你连我所要表达的信息都没弄明白就进行评论,这种做法更属于什么呢?


                    IP属地:广东14楼2014-10-09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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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粉用狗作害人凶器比用刀枪做害人凶器更加优越,更能逃脱法律惩罚,因为狗咬了人之后就跑了,狗主人也不承认是他的狗,这样狗和狗主人都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如果你认为不应该禁狗,那么禁枪也是不应该的,因为不能因为有些恶人或犯罪分子会用枪杀人,就不让所有的人持枪啊。”
                      第一,这是法律的漏洞,应该在尽量保证大多数人利益的情况下进行修补,而不是单纯立法禁狗。应该对于狗对人的伤害对狗主人进行重罚以增大养狗成本来保障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单纯一味禁止养狗那就跟狗粉没什么区别。狗不是什么奇怪的动物,狗是家畜之一而已。狗粉一刀切不准吃狗肉遭到很多即使不吃狗肉但不拒绝吃狗肉的人的抗议,而你要一刀切不准养狗是否会遭到很多不养狗但是不拒绝养狗的人的抗议呢?道理是一样的。
                      第二,禁枪我本来就认为是不应该的。在这一点上我跟美国的观点是一样的,那就是枪支本身是无罪的,拿来自卫也是合理的,只是错在用枪的人身上。当然中国禁枪有禁枪的道理,且我也无法判定开放枪禁之后中国社会会变得更好还是更糟,所以我不打算跟你深入讨论这个。


                      IP属地:广东15楼2014-10-09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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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你,在如今允许全民养狗的情况下,你要管理部门怎么管狗?如果你在街上看见到处乱窜的狗你会报警吗?肯定不会,因为警察来了,狗早就跑了,警察会以为你报假警,所以看见到处乱跑的狗根本没有人会报警,你看见到处是狗屎更不知道是哪家的狗拉的,所以对狗主人根本没法管,"
                        这是管理部门的问题。美国一般出警到达现场的时间是三分钟吧,而且街上经常有警察巡逻。我能看见警察也能看见。该怎么提高行政效率不是我该考虑的问题。中国撞车了打个电话有时候交警两个小时才来。如果行政效率上去了,你说的假设也就不成立了。


                        IP属地:广东16楼2014-10-09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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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养狗条例为什么毫无可执行性的原因,因此狗主人当然肆无忌惮,纵狗为患。只要允许全民养狗,狗患就不可避免地泛滥,而且根本没法监管,要想杜绝狗患,唯有禁止养狗做宠物,只允许肉狗养殖场、工具狗训练基地、公安消防部门、动物园、研究所等机构养狗。”
                          你这是在为中国有关部门开脱么?我刚刚已经解释过了,这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而且是管理者的问题。这方面我不想进行重复。
                          倒是对你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了解上,你知道上世纪90年代城市家庭还禁止养狗吗?至少到1994年或以前都是如此。但是为什么现在又可以了呢?显然是那之后某个时间国家解禁了。倒是你为什么不想想为什么国家能够开放城市家庭养狗的限制?以及国家的本意是想怎么做?


                          IP属地:广东17楼2014-10-09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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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你的错误逻辑,公民养任何有害动物做宠物都可以了?养老鼠、蛇、老虎、狼等等有害动物都应该可以了?如果伤了人、传播了鼠疫,你就会说,那是政府管理不好造成的,不能因为政府管理不好就剥夺人们养老鼠、养蛇、养狼、养虎的权利,请问你讲道理吗?”
                            我刚刚已经质疑过你了,什么叫“有害动物”。老虎和狼是国家及保护动物,你想养国家都不会让你养。老鼠的确有人养,不过跟家鼠品种不同罢了,这个国家也没禁止。我不知道你对家畜和野生动物的分类有没有了解?什么叫家畜?什么叫驯化过的动物?你把家畜和野生动物混为一谈又是和居心?你知道逻辑上的“错误类比”吗?


                            IP属地:广东18楼2014-10-09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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