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的楼已经五年了,还没交工啊
起初这个楼的地方是按照两部分征的地,前半部分是交通局使用用来建设办公区,后半部分是用来建设家属
楼。2008年开始动工,那时候是前任潘管着,所有的手续都比较正规齐全。建设方招标的是石家庄的公司,
石家庄的公司有资质。招标之后,把各种具体工作如地基处理、主体构建、水暖等等各种再层层分包,其中
承包工程量最大的是西下疃一村的徐某,也就是主体建筑的建筑商。办公区域和家属院区域的建筑全是由徐
某建设的。其中办公区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出售原来富强路的老交通局、上面拨付、局里自筹三部分,家属院
区域的建设资金由购房户自行缴纳
在建设到主体完工之后,配套设置还没有怎么做的时候,潘退了,换了现在的高某,高某原来是城关镇的书
记,在城关镇做书记期间口碑不怎么样,但也没出过什么大事,算是顺利过渡。高某原来和徐某之间有些矛
盾,转到交通之后开始正面交往,自然就看着互不顺眼,个何况涉及利益之争。
原来高某在城关镇做书记的时候,利用自己的便利,搞一些基础建设的工程,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谁不想
利用自己的条件为自己办些好事啊,反正又只是擦边球。到了交通之后,修路什么的也有的是可做的,自己
为自己揽活,自己定价,自己施工,自己监工,自己验收,然后为自己付钱,多好的事啊。
也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是自己单位的工程给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做着。本来潘退下来的时候,为后任得人留了
一些好处的。这里不便说,反正是很丰厚的,大家可以自己打听一下就知道了。在这种情况下,高和徐谈条
件:还没完成的一部分工程有自己来指定人员做(其中的猫腻自己想去吧),于是就从徐的手里接下了几百
万的活。这也进一步引起了徐的不快。做工程的历来是预算之后会产生一些偏差,所以徐借这个机会在账上
做了一些手脚。但是工程完工之后会有结算的过程,为了不被查出问题,徐就拖着不交工。
再说财务的问题。原本财务分做两块,第一部分是办公区域,第二部分是家属院区域,由于两者都是徐某为
主做的工程,所以徐某合并计算。办公区域的资金原来是充裕的,家属院区域的资金也没问题(每家都交了
几十万,算起来大约有3000万的样子)
由于某个执法单位曾在近年接触过交通的账目,所以账上的数字有些缩水(大家都知道的),因此资金的问
题就产生了缺口。本来这不算什么事情,大部分资金交付了留一些尾款是建筑行业的惯例,但是当双方有矛
盾的时候就不这么简单了。徐某逼迫高付全款(这也着实有些欺人太甚,后面再细说)因为数字缩水了,高
自然就没办法再全款付给徐。徐也想了:我就是逼你,把你换掉才好呢,反正我已经在建筑行业赚得盆满钵
满了,大不了我不再干这行了;再者,只要我付给他们丰厚的回扣还愁没人给我工程?所以2012年冬天,安
排了许多民工堵了交通的门,还和县委政府较了一把劲,结果是大胜:协调责令付款。当然没有执行到位,
要不然就没有今天这一回了。
为什么说徐有点欺人太甚呢?一来欠一些尾款是行业惯例,二来欠尾款作为质量保证也是应该的,第三点也
是最重要的,徐有点看人下菜碟的意思,比如法*院的楼,交付使用这么多年了,还欠他许多,他不敢追,只
能每年分次上贡、请客,而对于欠款比较少的高却这样,实在有点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