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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城开发公司董事长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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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明利用担任嘉兴市南湖区区长助理、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浙江中成实业有限公司在国际中港城项目中谋取利益,于2008年至2011年间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董利华、副总经理曹立峻所送的人民币80万元、金额10万元的俪都大酒店消费卡一张、英镑2000元、美元5000元、澳大利亚元3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82400余元。具体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1)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王金明以借为名收受董利华所送的人民币80万元。
(2)2008年2、3月份,王金明在英国考察期间,收受曹立峻所送的英镑2000元。
(3)2009年春节,王金明携家人到马来西亚旅游期间,收受董利华所送的美元3000元。
(4)2009年或2010年,王金明在去南非考察前,收受曹立峻所送的美元2000元。
(5)2010年初的一天,王金明收受曹立峻所送的金额10万元的俪都大酒店消费卡1张。
(6)2011年2、3月份,王金明在澳大利亚考察期间,收受曹立峻所送的澳大利亚元3000元。
2009年底,陈荣根欲向浙江中成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别墅,该公司董事长董利华为了感谢陈荣根在南湖新区国际中港城项目上给予的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的帮助,与陈荣根商定通过先假意订购中港城商贸小区商铺再解除买卖合同的方式给予陈荣根一笔钱作为购买别墅的优惠,并让中成实业副总经理曹立峻与陈荣根的外甥陈建华办理相关手续。2010年4月13日,陈荣根从其妻沈如萍的银行卡汇入陈建华的银行卡200000元,之后,由陈建华出面向中成实业购房,并且支付房款200000元。4月27日、29日,陈建华与中成实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协议》、《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书》。同年8月16日,中成实业以已付房款和违约金的名义将人民币887120元转帐至陈建华银行卡,陈荣根实际收受人民币687120元。


1楼2013-11-22 14: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