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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受贿严重摧毁媒体公信,受贿竟达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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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受贿严重摧毁媒体公信
有网友发帖称,杭州3家媒体的3名财经领域记者已于12日被当地警方控以涉嫌受贿出庭受审,据悉3人涉案金额累计达500万余元。对于在《新快报》陈永洲事件中已经受到沉重打击的财经媒体来说,这一丑闻的发生无疑再度将财经媒体的溃疡暴露在世人的面前。但尽管如此,这一消息因为涉及媒体的丑闻,因此媒体大都不愿发表,即使是在新闻发生的杭州城,各大小报章对此也不置一词。这种鸵鸟心态充分地暴露出了中国媒体的自私,它们已经离社会公器越来越远了。
杭州的这3名财经记者,虽然在他们供职的媒体都分别有一官半职,但他们所从事的受贿勾当,仍然是利用报纸的版面刊登一些机构的公关稿件。与陈永洲受贿后在报纸版面上集中刊发竞争对手提供的企业“揭黑”报道不同的是,杭州的3位记者刊登的是对一些机构炒作股票所在公司夸大其辞的稿件,因此不易受人察觉。以曾经担任《今日早报》经济中心副主任、证券版责任编辑的金某某来说,他利用负责稿件选用、编排、审核的职务便利,多次接受多家财经公关公司的要求,在报纸证券版上刊登基金宣传稿件,为此收受贿赂款高达332万余元。至于这些稿件是否属实,由于所宣传基金不会像受批的中联重工那样会跳起来反驳,因此其受贿事实很难暴露,但是,它们对投资者的误导却是十分严重的,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同样是恶劣的。
这几位走上法庭接受审判的财经记者,固然是他们“罪有应得”,但对于我国的财经媒体来说,他们所从事的行为其实并不陌生,事实上类似的犯罪行为在我国财经媒体界已经发生过多起。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财经记者相对于其他行业的记者,更容易出现受贿之类的经济犯罪行为。财经记者走上受贿的犯罪道路,固然是他们本人节操的堕落,但是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财经记者这么容易受贿?必须看到的一个现实是,我国经济运行虽然已经确立了市场经济模式,但是由于权力对微观经济的过多干预,导致市场机制出现了很大程度的扭曲,在市场里出现了大量依傍于权力所产生的灰色空间。还是以金某某的个案来分析,他的犯罪事实是刊登了大量财经公关公司刊登的公关稿,而这些财经公关公司则以此为谋生营利手段,获得了成长空间。但这些机构所展开的公关活动,本身是利用我国不健全的市场机制,为其所服务的企业谋取各种超越正当利益之外的非法利益。这些财经公关公司游走在新闻出版监管和财经市场监管的空白地带,这也给某些心术不正的财经记者提供了广阔的寻租空间。
在陈永洲事件发生后,我国新闻界曾经发生了热烈的争论,很多媒体人面对陈永洲的犯罪事实,拒绝进行深刻的反思。但是,不管是陈永洲,还是现在走上法庭的杭州3位财经记者,他们正是财经媒体领域长期缺乏监管的牺牲品。一些记者整日忙碌于与企业打交道,其心思已经不是用在新闻稿件的采写上,而是期望着利用这种职业便利打开个人发展的通道,以至将功夫都做在新闻采写之外,他们精心编织个人在权力场中的关系网,以自己能够与权力圈中人物称兄为荣,发展到极端,便是利用职业便利捞取个人好处。他们的行为,已经对财经媒体赖以生存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颠覆性破坏。要求这样的记者再来行使所谓“第四种权力”,已经是天方夜谭,甚至“第四种权力”这顶桂冠也成为他们逃避监管,恣意妄为的借口。如果财经媒体界对此缺乏认真的反思,反而讳疾忌医,任凭这种不良现象发展下去,其结果必将是整个财经媒体界的整体陷落。
杭州3位财经记者走上法庭受审,对于我国财经媒体来说,是一件雪上加霜的痛苦事件,但它也对浑浑噩噩的财经媒体敲响了警钟。财经媒体必须痛定思痛,从制度上加强职业自律,对于毁坏媒体声誉、拉财经记者下水的财经公关稿必须拒绝,本着新闻真实的原则来做财经报道。而要彻底杜绝财经记者的受贿犯罪现象,最为根本的一条还是加强经济体制改革,让经济运行远离权力支配,让一切市场主体只能通过正当的市场竞争来获取利益。只有在这样一种制度环境下,财经记者才能获得一份足够的职业尊严。而就目前来说,在不尽人意的市场环境里,财经记者的独立自省,就显得特别重要。


1楼2013-11-15 07: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