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一个同学的婚礼,那个女孩子是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的小学同学,婚礼很简单,不是我们几个人的意料之中的结果,新娘也没表现出对我们应有的热情。是人的感情太容易变吗?今天终于吃饭的时候,拿着手机玩贴吧,说到笔笔的时候,另一个同学惊呼,你怎么还喜欢她?其实,是你不够了解我。我如果很执着的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喜欢下去,对笔笔,就是如此。很难想象对一个陌生人有如此深的情感。我曾经很喜欢一个男生,到现在想起来我都觉得他特别好,可能潜意识里还是有感情的。我已经喜周笔八年了,我不知道还会有多久,我也不知道我对小白会不会有八年。但现在,我想保留着这两份纯粹的喜欢,希望它不因岁月而磨灭,不因流言而破碎,不因他人而消减。我爱我爱的周笔。我爱我爱的小白。岁月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