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某是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蛋糕,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该行为被工商所查获,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禁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工商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590元,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商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和违法所得,并且,工商所认为李某因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1500元罚款。
问题:工商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适恰当?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I
问题:工商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适恰当?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