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余某,其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我母亲签署了一份万能险保险合同之后,在保险公司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怂恿我母亲追加保费10万元,并承诺一年内到期可连本代息取出。缴费时,余某和公司财务商量了一下之后告知我母亲财务下班,带我母亲在银行完成缴款,之后开具了带有泰康人寿保险公章的暂收保险费收据一张并向我母亲利用短信平台多次发送带有“泰康人寿”署名的“官方”短信,以欺骗其相信保险追加款已被公司收到的虚假事实。时隔一年,我母亲多次向余某索要10万元和利息,余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辞并不返还。无奈之下,2013年7月我从多方查证该保险公司并未收到10万元追加保费。再次拨打电话给余某其坦言该笔钱已转给其朋友名下,并用在于泰康保险产品毫无关联的投资项目中,致使现在无法退回本金及利息。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我母亲已向海淀公安局报案,余某已被公安局刑拘,目前案件在侦查和审理中。
我们信任余某这个保险代理人,是出于对泰康人寿品牌的信任。当警察和检察院到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就余某被抓事件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的时候,公司的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拒不配合调查和取证。你们口口声声客户利益至上,你们对执法工作人员都是如此的跋扈,请问你们会把客户的利益放在何处呢?泰康人寿这一年多的做法让我不知道你们的诚信何在?良心何在?
我和母亲认为,保险公司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因为当初和保险公司代理人建立的信任关系,其实就是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但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管理和培训代理人的义务?泰康人寿几乎隔三差五地就在公司内部进行所谓的岗位培训,我不知道他们都在为代理人培训什么?居然纵容代理人堂而皇之地在公司内部从事打印假传单,发送假短信,推销假产品等行骗活动,一年来公司依然无所察觉?我已经向保险公司讨要说法,但是令人愤慨的是,公司要么保持缄默,要么给我的回复是该员工从被抓之日起就已经被除名了,此事跟保险公司无关。请问你们的代理人在公司内部以公司名义,向我母亲收取的保险追加费,在被告知保险账户并没有追加进保险账户之后,代理人冠冕堂皇地在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内部大肆宣传如何把钱挪用在与保险毫不相干的基金项目的时候,你们又在做什么?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存在幕后操作。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大量盲目增员,由于你们的一切向钱看,最终导致对其代理人的审查流于形式,使我的家庭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管你们如何推卸责任,我和我的母亲一定要通过保险公司追回我的损失,坚决维护我们的权利。
根据我的遭遇,我来列举一下目前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乱象:
首先是代理人严重违规操作屡见不鲜: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经常组织客户进行所谓的“推销产品的答谢会”,他们所谓的答谢会,其实就是利用宴请广大客户的机会,花大力气推销他们的产品,想尽各种招数迫使客户现场签单,争取“一次搞定”。在答谢会期间,他们存在着严重的违规操作,即绕过被保险人暗地怂恿投保人或干脆自己出面为没有到场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签名。这在保险行业里是禁止的,但是却在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历次答谢会上频繁上演着!(保险合同声明中有一点代理人声明:代理人需面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将投保数所有告知事项逐一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当面询问,并亲自见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确认书上签字。)这样做的后果对被保险人极为不利,因为代签名,保险合同是无效的,他们怂恿客户现场签单,等于客户花巨额保费,买来了一份无效合同,还要每年为这个无效合同添加更多的保费,而泰康人寿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利润,赚的盆满钵满,又可以在你真正需要得到赔付的时候以签名不实而拒赔。
其次是代理人目的性很强:代理人推销保险的时候,目标群体多为中老年人。我母亲已经退休,自然是他们最核心的“潜在客户”,他们刻意回避我们这些年轻人,主攻思想有些迟缓,防备心理不强的老年人,经常趁我出门在外的机会,鼓动我母亲参加他们的宴请,或者来我家送礼,抓住老年人都愿为子女健康着想的心理,为日后的保险推销或行骗活动做铺垫。我母亲就是这样,满心期待地用辛辛苦苦攒下来的血汗钱,为她儿子买了份保险,谁成想正中了他们的圈套!
最后是公司遇事推卸责任:代理人在公司内部打印假传单,发送假短信,开局不实收据,公司上级是否真的看不到?是否自上而下都在为赚取高额利润的同时铤而走险,置法理于不顾?东窗事发时,他们可以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把监管的漏洞,把管理的缺失以辞退某员工为由推的一干二净,并摆出傲慢的姿态,对受害客户的事不闻不问,还敢对例行的公安局和检察院的调查对抗,其行为令人发指!
希望记者朋友能够联系我和我的母亲,将这个事情在电视里报道一下,以警醒更多的普通老百姓,莫把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存”进他人的账户,丰富了别人的腰包。同时呼吁相关部门能够整顿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这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