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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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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权的效力
1、〔例题〕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C )
A、乙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动产担保中,留置权 优先于 登记的抵押权 优先于 质押 优先于 未登记的抵押权
?2、【2011年司考卷三第57题】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
  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
第五章 物权变动
1、〔例题〕甲有三台空调,A空调自用,B空调借给乙使用,C空调出租给丙。如今甲乙签署买卖合同,由乙购买这三台空调,双方约定:(1)A空调出卖给乙,但甲由于使用需要,承租该空调;(2)甲将对丙享有的C空调返还请求权让与给乙,以代替交付。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BC )
A.关于A空调的交付为占有改定
B.关于B空调的交付为简易交付
C.关于C空调的交付为指示交付
D.三台空调均未交付
2、〔例题〕下列各项中的交付方式,属于简易交付的是( B )
A.甲将钢琴售予乙,因甲尚需使用该钢琴参加比赛,故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与借用合同,由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替代现实交付,从而完成钢琴所有权移转
B.甲出借电脑给乙,后甲将该电脑出卖于乙,双方约定待乙支付价款后,电脑所有权即转移于乙
C.甲将出租给乙的汽车售于丙,未终止租赁合同,但甲将对乙的汽车返还请求权让与丙
D.甲将一幅画售于乙,乙将该画转售给丙,甲依乙的指示直接将该画交付于丙
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于事实上占有物的人具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对物管领的占有。
A 占有改定;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
3、〔例题〕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BC )
A.异议登记后,未经乙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异议登记于3月31日失效
C.甲有权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D.甲有权向登记机构请求赔偿损失
A异议登记后,中止不动产登记权利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和公信力效力,从而使第三人无从主张根据登记的公信力善意取得不动产物权。
#19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思考〕
1、《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规定属于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还是属于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
债权形式主义+登记对抗
2、《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有何不同?
#127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129登记对抗
3、甲将自有的房屋一套卖于乙,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所有权过户登记。后发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法律,此时房屋应归谁所有?
根据我国法律,须在债权的意思表示之外加上登记或交付,物权才发生变动。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缺乏意思表示的基础,此时房屋仍为甲所有。
物权行为理论下,物权合意+形式要件为物权行为,独立于债权行为存在,当债权消灭后,物权行为继续有效,房屋归乙所有。甲可向乙请求不当得利返还。
(思考)
1、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问: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15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丙将自己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尚未办理抵押登记,问: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同上。
4、〔例题〕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C )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所以排除BD。又乙公司办理了预告登记,#20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非基于法律行为而生的物权变动
〔思考〕
1、甲自建房屋一幢,已封顶,但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甲是否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张某去世后,留有房屋一套,未立遗嘱,其长子张大抢先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次子张二提出异议,在未变更登记之前,房屋归谁所有?
3、李某与王某于2005年结婚,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为夫妻共有。后因感情不合,于2010年诉讼离婚。法院将存款及车辆判归李某所有,将房屋判归王某所有。在王某持生效判决变更房屋所有权登记之前,该房屋权属状况如何?
#28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9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30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31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5、〔例题〕甲于2007年10月死亡,死亡时留有85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乙是甲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他在操办完甲的丧事后,并未马上对房屋进行过户。2008年4月,乙和丙结婚,当年5月,乙将甲的房屋过户到了自己名下。不久,乙、丙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在离婚时,丙要求分割乙名下的房屋。
问:1、丙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2、若乙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会有何不利后果?
1、不能。#29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房屋属于乙的婚前财产。
2、#31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物权行为理论
〔思考〕甲公司将一批钢材卖给乙公司并已交付,但由于乙公司迟迟未付货款,经催告亦未在合理期间内支付,买卖合同被甲公司解除。就在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钢材返还事宜期间,乙公司宣告破产。如果采物权行为理论,或不采物权理论,对于甲公司而言,后果有何不同?
采物权行为理论,债权消灭后,物权行为继续有效,乙公司有钢材的所有权,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破产清算后,按比例取得赔偿。
不采物权行为理论,在债权形式主义中,债权消灭,物权变动无效,甲公司仍享有钢材的所有权。
〔思考〕甲公司将一批钢材卖给乙公司并已交付,但由于乙公司迟迟未付货款,经催告亦未在合理期间内支付,买卖合同被甲公司解除。就在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钢材返还事宜期间,乙公司的另一个债权人丙公司起诉乙公司获胜,并申请对上述钢材进行执行。如果采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甲公司能否提起执行异议?
不能。
公示公信原则
〔思考〕
1、甲将一台电脑借给乙使用,乙擅自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将电脑交付给了丙。丙能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2、甲的房屋错误地登记在乙的名下,乙见有机可乘,即以市价将该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丙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106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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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例题〕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此时,谁拥有该相机的所有权?( B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将相机买下,并且完成了交付,丁已经取得了相机的所有权。后丁又将相机转卖,乙取得所有权。
    7、〔例题〕甲遗失一块手表,乙捡到该手表后以2000元的市场价格在家里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两年后,甲发现丙所戴的手表正是自己的那块。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手表,但需要向丙支付2000元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手表,且无须向丙支付2000元
    C.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手机,因为已经超过两年时间
    D.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手机,因为丙善意取得该手机
    8、〔例题〕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ABCD )
    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9、〔例题〕2008年1月1日,吴某和李某的离婚判决生效,房屋判归李某所有,但是他们并未立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所有权仍然登记在吴某名下。2008年3月1日,李某和张某就该房屋签订买卖合同,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但并未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2008年4月1日,吴某又就同一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且于2008年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2008年3月1日,李某和张某就该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在2008年1月1日,李某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C.在2008年3月1日,房屋所有权从李某转移到张某
    D.在2008年5月10日,房屋所有权从吴某转移到王某
    A #15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B#28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C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属于债权形式主义,需要合同+登记。
    D#106善意取得。
    10、〔例题〕下列哪些情形下,甲能够善意取得相应的物权?(ABCD)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标的物抵押给不知情的甲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甲设定质权
    C.乙将汽车卖给丙,交付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又向丙借车期间卖给不知情的甲
    D.乙在路上捡到手表一只,高价卖给不知情的甲
    #106,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
    D.个人认为,遗失物有善意取得,#107规定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起二年内有权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在D选项中并未涉及时间问题。
    11、〔例题〕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列三题。
    (1)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BD )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虽未实际将玉石交付给乙,但乙已经取得了该玉石的所有权
    自当事人达成租赁协议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已转入买受人乙(同时也是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此为占有改定。
    (2)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106善意取得。
    (3)关于该玉石的返还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戊已取得了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返还该玉石
    B、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请求己返还该玉石不受时间限制
    C、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戊与己的转让行为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D、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107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思考〕
    1、善意取得场合,无权处分人与善意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2、物权的公示能否让一个本来无权的人取得物权?
    3、盗赃物能否善意取得?
    4、既然有了公信原则,为何我国的不动产登记要采实质审查主义?
    5、什么时候需要公信原则?
    〔回顾〕
    1、甲将一套房屋卖给乙并完成过户,后发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此时房价已经大涨,乙为了避免甲要求返还房屋,迅速将该房屋卖给知情的丙并完成过户。如果采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甲能否要求丙返还该房屋?
    2、与物权法定原则有关的信息成本的论证。
    〔争议〕
    甲将一套机器设备租赁给乙使用,乙在使用期间将该套机器设备卖给了知情的丙,丙又转手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并完成交付,丁能否取得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12、〔例题〕关于物权公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所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和变动都必须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B.所有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都必须交付,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C.甲乙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以妻乙一人的名义登记,则该房屋归乙一方所有
    D.丙购买的500平方价值1300万的别墅与丁购买50平方价值100万的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缴纳的费用应该是相同的
    A属于意思主义模式不需要登记,例外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B同上,动产抵押权等。
    C婚后财产夫妻共有。
    ?13、〔例题〕甲有两子乙和丙,长子乙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丙夫妇共同生活,所住房屋为甲所有。2009年7月,甲去世,丙抢先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乙回家奔丧发现此事,要求共同继承遗产,丙不允,乙遂申请异议登记。经审理,法院判决该房屋属于乙丙共有。但是在异议登记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前,房屋被丙卖与丁并登记,但尚未支付价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A.在乙申请变更登记之前,房屋归丙所有
    B.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房屋归丙所有
    C.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房屋属于乙丙按份共有
    D.丁不可以主张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A#29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乙丙共同继承房屋,为其所共有。
    14、〔例题〕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A.郑某的父亲与郭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郑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C.郑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有义务协助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D.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15、〔例题〕下列属于原始取得方法的有(AB )
    A.张某饲养奶牛数头,每天早上得牛奶若干公升
    B.张某的手表遗失,李某捡到后上交某派出所,后公告6个月后,国家取得所有权
    C.不知情的张某以2000元价格从赵某手中买到李某让其保管的一套精美邮票
    D.张某去世后,其表侄女依照其遗嘱取得屏风一副
    16、〔例题〕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30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IP属地:北京2楼2013-10-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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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例题〕王某有一栋三层楼房,每层面积相等,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出售给甲乙丙兄弟三人一人一层,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B)
      A.甲要拆除广告牌,则需要经过另外二人的一致同意方可办理
      B.该广告牌的收入应该由甲乙丙三人均分
      C.如甲要出售一层给朋友丁,则乙丙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该由二人均分购买
      D.三层的丙可以主张其对楼顶及其广告牌的排他性权利
      第九章 用益物权
      1、〔例题〕A地所有人甲,于乙所有的土地B地设定通行地役权,并进行登记,后甲将A地卖给丙。请问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D )
      A.在办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无效
      B.在办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C.出卖土地之后,甲仍可享有地役权
      D.甲出卖土地之后,地役权只能由丙享有
      AB.#158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意思主义+登记对抗
      CD.地役权的主体为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
      2、〔例题〕某海滨城市有两户居民,诗人甲与商人乙约定,为了方便眺望远处的大海,以便寻找“面向大海,那里春暖花开”的创作灵感,甲定期给乙补偿,后者在10年内不得将其二层楼房的高度增盖到超过甲的三层楼房的高度。双方签订协议,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2年后,甲将房屋转让给作家丙,乙将房屋转让给退役篮球明星丁。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ABCD)
      A、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相邻关系的约定
      B、甲乙之间的地役权自登记时设立
      C、转让完成后,丁得向丙主张地役权
      D、如果丙因为生活窘困在约定付款期间内一直都没有按时付款,则丁立即可以解除地役权合同
      A.相邻关系属于法定内容,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为地役权。
      B. #158 地役权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C.转让后,丁是供役地人,丙才是需役地人,丙得向丁主张地役权。
      D.丁应当给丙一段时间来清偿。
      3、〔例题〕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A.相邻关系属于法定内容。
      C.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而存在。#164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D. #158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甲开发商与乙公司订立的地役权随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小区业主。
      5、〔例题〕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BCD)
      A、甲、乙之间的约定为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丙可禁止丁建高楼,且无须另对丁进行补偿
      C、若丁建高楼,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乙之间约定因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失去效力
      B.甲乙之间并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丁。
      C.丙丁之间并无约定。
      6、〔例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 )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1、〔例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其闲置的一处办公用房作担保。乙银行正好缺乏办公场所,于是与甲公司商定,由甲公司以此办公用房为乙银行设立担保物权。随后,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了办公用房。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乙银行主张对办公用房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抵押权
      B.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质权
      C.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D.乙银行无权这样做,因其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设定担保物权
      A.不动产设定抵押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其未办理抵押登记,在办公用房上其实并未设立抵押权。
      B.质权的对象为动产、权利,不包括不动产。
      2、〔例题〕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B
      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未生效
      C、乙可以宣告甲与丁之间的合同无效
      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A.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甲乙之间成立抵押权。
      B. 物权效力不影响合同效力。
      C.# 191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未经乙的同意,乙可以认定甲丁之间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D.甲丙之间虽未设立抵押权,但物权效力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丙可以基于债权主张甲赔偿。
      3、〔例题〕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194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199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99—(一),甲乙丙银行按照办理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甲优先于乙,乙优先于丙获偿,后甲丙交换抵押权顺位,丙优先受偿100万,再是乙的300万,在甲丙之间,丙优先,丙再继续受偿200万。即丙300万,乙300万。


      IP属地:北京5楼2013-10-2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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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10楼2015-07-0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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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一鸣/?


          11楼2016-06-2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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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这些题都是法考题吗?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1-06-0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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