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学校要求孩子带回协会让家长签字,(1一3年级)选项一、家长同意接送,学校只负责进入校门的安全。选项二、家长不同意接送,路上出了问题由家长负责并说出不接送的理由。该协议即不管你接不接送出了路上出了问题与学校无关。我也觉一个学校学生远比老师多,让老师一一接送绝无可能,但作为老师首先应该遵纪守法,以法办事,你可以去找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凭什么利用学生怕得罪学校,老师的心理,让家长签一份自愿的"生死状”来体现社会体制的冰冷!还有你们每天把在学校布置的作业重复发下短信就每月强制收学生五元,这也是你们为人师表?你们利用家长怕给学生穿小鞋的心理,挖尽心思搞创收、搞忽悠,对得起”为人师表”四个鸟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