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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の转载】逻辑谬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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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wiki,某篇《逻辑学导论》的提炼~


IP属地:日本1楼2013-10-13 11:46回复
    概要
    在本章中,我们看到,谬误是那种看起来正确但经过考察而证明并非如此的论证。我们对常见的欺骗性推理错误类型给出了传统名称,区分出三大类非形式谬误:相干谬误、预设谬误和含混谬误。
    相干谬误
    在这类谬误中,若无论证依赖于看起来可能与结论相关但事实上无关的前提。我们分七种相干谬误来解释这类推理错误。
    R1.诉诸无知论证:当以一命题没有被证明是假的为理由来论证该命题是真的,或当论证一命题是假的因为它没有被证明是真的。
    R2.诉诸不当权威:一个论证的前提诉诸某方或多方判断,而它或它们却不能合法地声称对手头问题具有权威。
    R3.人身攻击论证: 攻击不是针对所做的主张或针对论证的优点,而是针对对手本身。人身攻击论证有两种形式。当攻击直接针对人,以寻求诋毁或侮辱他们时,就称做“诽谤性人身攻 击论证”。当攻击间接地对准人,暗示他们坚持他们的观点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特殊环境或利益时,就称做“背景性人身攻击论证”。
    R4.诉诸情感:细心推理被激起狂热或情感来支持预先结论的精心策划所取代。
    R5.诉诸同情:细心推理被激起听者同情来达到说者所关注目标的精心策划所取代。
    R6.诉诸武力:为了得到对某些结论的承诺,细心推理被直接或含沙射影的威胁所取代。
    R7.不相干结论:前提不得要领,声称支持一个结论而事实上却支持或证实另一个结论。
    预设谬误
    在这类谬误中,错误论证源于依赖于某些被假定为真的命题,而这些命题实际上是假的、可疑的或没有得到证明的。我们分五种预设谬误来解释这类推理错误。
    P1.复杂问句:以文具预设了某些假设为真的方式来询问问题。
    P2.虚假原因:把一个定西当做一个事物的原因而它实际上并不是那个事物的原因,或更一般地说,在以因果关系为基础的推理中犯错。
    P3.丐题:在某个论证前提中假定了结论要寻求确证的东西。
    P4.偶然:把某个概括运用于它不能适当管辖的个别情况。
    P5.逆偶然:粗心大意地从单个情况转移到一个无辩护余地的广泛概括。
    含混谬误
    在这类谬误中,错误论证的形成方式是,它依赖于词或短语从在前提中的用法到在结论中的用法的意义变化。我们分五种含混谬误来解释这类推理错误。
    A1.歧义:在论证的明确表述中,有意或无意地使用同一个词或短语的两个或更多意义。
    A2.双关:因为陈述中的词或短语结合得松散或笨拙,论证中的这个陈述具有多于一个合理意义。
    A3.重读:意义的变化作为对论证的词或短语的强调而改变的结果而源于该论证之内。
    A4.合成:(a) 错误地从部分性质到整体性质进行推理。 (b) 或者,错误地从某汇集的个别分子性质到整个汇集的性质进行推理。
    A5.分解:(a) 错误地从整体性质到它的一个部分的性质进行推理。 (b) 或者,错误地从某些实体汇集的某个全体性质到该汇集的个别实体性质进行推理。


    IP属地:日本2楼2013-10-13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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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5 07: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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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什么是谬误?
      一个论证,无论其主题或领域是什么,一般都是为证明其结论为真而构建的。但是,在两种情形下,任何论证都不能实现这一宗旨。一种情形是将一个虚假命 题设定为论证的前提之一。在第1章中我们看到,每个论证都断言其结论之真是从前提之真推导出来或为前提之真所蕴涵。因此,如果论证的前提不真,那么就不能 确立其结论的真,即使从前提到结论的推理是正确的。然而,检验前提的真与假并不是逻辑学家的特殊职责,那是所有研究工作的共同任务,因为前提可以牵涉任何 研究主题。
      论证不能确立结论之真的另一种情形是,其所依赖的前提并不蕴涵结论。这才是逻辑学家的特殊领地。逻辑学家主要关心的是结论与前提之间的逻辑关系。一个论证的前提不支持它的结论,即使它的所有前提都是真的,它的结论也可能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其推理便是糟糕的,而这种论证就称为谬误。谬误就是推理错误。
      然而,逻辑学家所用的“谬误”这个词,并不指称所有过失推理或虚假信念,而是指称一种典型错误,即经常出现在日 常话语中破坏论证的错误。每个谬误都是不正确论证的一种类型。若论证中出现了一个特定类型的错误,就称为犯有那种谬误。因为每个谬误都是一种类型,故而我 们可以说,两个或更多的不同论证可以包含或犯有相同谬误;也就是说,它们在推理中表现为同一种错误。包含或犯有特定类型谬误的一个论证,也可以被称为是一 个谬误,也即那种类型错误的一个实例。
      推理进入歧路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也就是说,论证错误有很多种。习惯上,人们将“谬误”这个词用在那些虽然不正确但在心理上具有一定说服力的论证。有些论证错误是非常明显的,不能欺骗和说服任何人。但是,谬误却是危险的,因为我们大都会偶尔被某些谬误所愚弄。因此,我们将谬误定义为一种看似正确但经过检验可证其为错误的论证类型。研究这些错误论证是非常有益的,因为当我们明确理解它们后,就可以最有效地避开它们布下的陷阱。有备无患!
      特定的论证是否事实上真的是谬误,可能取决于其作者对词项的解释。看来是谬误的语段,若脱离语境,就可能难以确定作者使用的词项打算意味什么。有 时,“谬误”的指责就会不公平地对准这样的语段,而其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即被批评者漏掉了(或许,作者甚至是开玩笑的)。当我们将对谬误论证的分析运用到 实际谈话中时,应当注意这种不可避免的复杂情况。我们的逻辑标准应当高,但将这些标准运用到日常生活的论证中时,也应当宽宏大量和公平。
      我们可以在论证中区分出多少种不同谬误呢?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位对它有系统研究的逻辑学家,他曾列举出13种;近来,超过100种的谬误名单被列了出 来。然而,谬误并没有一个精确的可以确定下来的数目,因为在列举它们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使用的分类体系。在此,我们挑出17种谬误,即推理中最普通 且最有欺骗性的错误,分成三大组,分别称为:(a)相干谬误(fallacy of relevance);(b)预设谬误 (fallacy of presumption);(c)含混谬误(fallacy of ambiguity)。
      谬误的分组总有某种程度的任意性,因为一种错误会与另一种错误具有密切的相似性,有时还是相重合的。一个给定的谬误语段应属于哪个特定组别也常常引 起人们的争论,因为语段中可能会有一个以上的推理错误。如果人们谨记这种不可避免的不精确性,那么理解三种主要种类的每一种本质特征及其各种子类别的特别 特征,将具有很大的实际用处。当推理中最难缠的错误出现于通常话语中时,这些理解就能够使人们发觉这些错误。辨识这些相互联系的谬误也有益于提高我们的逻 辑敏感性,而这种敏感性也有益于我们识别那些在三大组中未能包含的谬误。


      IP属地:日本3楼2013-10-1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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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日本5楼2013-10-1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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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太多不看——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0-14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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