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经费
第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
(2)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所获得的资助或赞助。
(3)团委社团活动经费的划拨。
第二条 本协会经费基本用于宣传、表奖、资助和办公等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条 本协会的会费全部上交于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第四条 本协会定期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对财务进行制度化、公开化。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大学心海爱心协会所有。
第二条 本章程自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