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邑县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
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环保部环监局转来反映我省衡水市武邑县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未经处理用罐车拉至厂外排入河道污染环境问题的交办函(电话举报记录〔20081010〕号)。省环保局立即责成衡水市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其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武邑县冀衡循环工业园区,成立于2005年7月,2006年经省环保局环评,2007年10月试生产并于2008年6月通过省环保局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以液氨、氯气、甲醇、氯乙酸、乌洛托品为原料,经化学反映和萃取等工艺年产2万吨氨基酸系列产品,法定代表人:闫福顺。主要生产设备为反应釜、萃取罐、离心机、精馏塔、预热器、再沸器、双效蒸发器等。
该公司主要污染防治设施为静电除尘器、甲醛废气锅炉、五级降膜吸收+碱液喷淋塔、母液池、甲醇精馏装置、固废储存池、双效蒸发器等。
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工艺:高浓度废水→调节池→提升泵→吹脱→内电解→吸附→电解→综合调节→UASB→接触氧化→二沉池→高效吸附→达标排放。
二、查处情况
2008年7月11日,武邑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其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公司周边河道检查,未发现公司母液倾倒痕迹。
经了解,2008年7月1日前,该公司将其日产50吨的氯化铵母液采用罐车外运到石家庄总厂,采取自然晾晒工艺取得氯化铵干品。7月1日以后因奥运安保需要,公司将自然晾晒改为蒸馏,所有母液全部在公司内精馏车间,通过蒸馏来取得氯化铵干品,不再向外运输母液,未曾向河流倾倒母液。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针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武邑县环保局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该公司严格规范生产程序,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对该公司现场监督,强化化学废物的转移管理,防止其偷排漏排。
衡水市环保局现已责成武邑县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防其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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