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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传参异·辨】宋襄公用诸侯为人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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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经】(僖公十九年)夏,六月,宋公(人)、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己酉,邾人执鄫子用之。
1、邾子执鄫子是宋襄公的意思吗?
【左氏传】是。宋襄公图谋称霸,因此(仿照黄帝杀防风氏的道理)惩罚迟到的鄫子,命令邾文公捉住了他。想要用他来祭祀,取悦东夷。
【谷梁传】是。鄫子通过邾子来向宋襄公诉求,希望参与盟会。但是宋襄公欢迎了他,然后抓住了他。
【公羊传】否,是邾子自己的意图。当初,鲁僖公的长女与邾子订婚,根据媵嫁礼法,鲁僖公的小女儿(季姬)也要随着姐姐出嫁。但没来得及出嫁长女就死了。然而依据礼法,媵妾也仍应该出嫁。但小女儿在路上与鄫子相遇,然后吩咐鄫子去鲁国求娶自己,鲁僖公答应。因此邾、鄫两国结怨。事见僖十四年。当时季姬已死。宋襄公邀请鄫子来是为了劝解两国,以行霸主。但邾子在会上拂逆了宋襄公的面子,捉住了鄫子。
2、鄫子被杀死用来祭祀了吗?
【左氏传】大概是。虽然没有明说,但从司马子鱼劝谏宋襄公的说辞里可见,鄫子是被用来作为牲来祭祀次睢之社。
【谷梁传】否。用之,指的是砸对方的鼻子,取对方的鼻血衅祭社之器。
【公羊传】否。用之的意思与谷梁传相同。
结论:鬼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I


IP属地:上海1楼2013-10-12 12:47回复
    大仁大义!大仁大义!


    IP属地:天津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3-10-1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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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2 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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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云:“鄫子会盟于邾。己酉,邾人执鄫子用之。”
      关于鄫子会盟于邾,杜注云:“不及曹南之盟,诸侯既罢,鄫乃会之于邾。”(仍指其为“后会”)。至于“用之”,一般认为还是“杀之以祭于社”的意思,这与昭公十一年的“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的用法应该相同,即“用”于这里同为“用牲于社”之“用”。《公》、《榖》解“用之”为砸对方的鼻子取对方的鼻血衅祭社之器,《公》作“血社”,杨注认为此“血”为“血耳”(er,去声,我这里一时打不出这字,只好拆开,见谅。)之坏字,即《周礼 夏官》小子篇里的“珥”,并认为仅取其血而不杀之的说法不合周礼(《小子》篇郑众注云:“珥社稷,以牲头祭也。”)。
      至于泓水之战,感觉宋襄所展现的的仁义,更多是一种虚荣心在作祟(算是以我小人之心度其君子之腹吧)。I


      3楼2013-10-1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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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好待人宋襄公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3-10-1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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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目已瞎宋襄公


          IP属地:上海6楼2013-10-1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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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义必胜宋襄公


            IP属地:美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10-1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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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义凛然宋襄公


              IP属地:美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10-1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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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黑无数宋襄公。
                 你生而为龙,即使一朝折断掌牙,拨裂鳞片,瞎目断爪,坠入浅滩,龙依然是龙I


                IP属地:湖南11楼2013-10-12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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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2 0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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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加精了


                  IP属地:上海13楼2013-10-16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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