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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野猪意外“电”到大灵猫 男子昨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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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野猪意外“电”到大灵猫 男子昨被提起公诉(组图) 2013-09-13 02:47:12 来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重庆) 有0人参与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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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云笔记 犯罪嫌疑人朱某指认高压电网现场
  朱某捕获的大灵猫 记者 龙在全通讯员 余颖 摄商报记者 陈保发重庆商报讯 为赚钱补贴点家用,农民朱某拉电网捕起野猪来,8天时间,他不但捕到了猪獾、青麂、野猪等野生动物,还捕到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灵猫、红腹锦鸡。万州区检察院透露,朱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昨日已被提起公诉。据了解,这是我市环保法庭成立以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男子“电”野猪补贴家用朱某是湖北省宣恩县农民,今年28岁,由于家境贫寒,小学未毕业就辍学了,靠外出务工谋生。“妻子也常年外出打工,儿子交给父母在老家带,由于没有文化,只能在建筑工地做点体力活。”朱某称,由于收入微薄,他压力特别大。 2011年12月底的一天,朱某父亲的一个工友告诉他,自己老家—重庆巫山县一些高山农村地带近年野猪特别多,不少人都去猎捕。 “去捕野猪既能尝点野味,还可卖到餐馆,赚钱补贴家用。”于是,朱某决定,到巫山“电”野猪。捕到大灵猫拍照留念在没办狩猎证、也没办野生动物运输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朱某开始了他的“猎捕计划”,他很快从网上购买到了猎捕机。 2012年3月,朱某来到巫山县农村,借住在父亲工友的亲戚家,并在当地购买了电机、电线等工具。朱某将这些工具安装成高压电网,用来猎杀动物。朱某交代,他听说附近有人“电”野猪时被电死了,为了安全,他都是晚上7点送电,早上6点断电。 3月21日~28日,短短8天,朱某便猎捕到了多只野生动物,有猪獾、青麂、黄麂、豪猪、野猪、红腹锦鸡等。朱某称,看到那么漂亮的动物被电死,他也觉得遗憾。去年3月28日凌晨,朱某收取猎物时,发现一只自己不认识的“奇怪动物”,这只动物长得很像野猫,他还特地用手机拍照留念。此时,一个念头闪过朱某脑海,难道这是国家保护的稀有动物?朱某立即给自己熟知野生动物的叔叔打电话,并发送了照片,叔叔告诉他,它很可能是国家保护的稀有野生动物,但这并没有让朱某有所觉悟。欲运回湖北贩卖被抓当天上午,朱某将猎捕到的野生动物装到车上,准备将它们运往湖北省宣恩县贩卖,当车行至湖北省建始县天生桥附近时被民警查获。民警在车内发现野生动物死体11只,其中土猪2只、青麂1只、黄麂3只、豪猪2只、野猪1只、红腹锦鸡1只、大灵猫1只。被抓后,朱某表示,他并不知道红腹锦鸡、大灵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湖北省建始县森林警方查明,朱某车内装的野生动物均为其本人非法猎捕所得,且无猎捕手续。之后,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被猎捕的野生动物中,红腹锦鸡及大灵猫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涉案价值为11356元。万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柯文俊称,朱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昨天他们对朱某依法提起公诉。新闻背景 2011年12月,重庆市分别在渝北区、万州区,设立环境保护法庭。万州区环境保护法庭管辖原万县市1区(万州区)8县的案件,均由万州区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出庭支持公诉。I


IP属地:四川1楼2013-10-09 13:25回复
    赶快判刑!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12-2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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