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人无完人,张居正并不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完美的人,在很多方面还是有所缺陷,下面列举几个说明。
一、夺情之争,1577年张父去世,按明太祖朱元璋订立的制度,父母大丧,官员应该辞官回乡丁忧守孝三年,尽管中后期有所松懈,但回乡一年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张居正为了能继续推行新政,请求夺情。这一点激起了被新政侵害了权利的文官集团的反诘,虽然在太后、冯保及江陵党(张居正因生于江陵,又称张江陵,而支持新政的官员则就被称为江陵党)等官员的努力下夺情成功,但是这一件事也为其死后人亡政息埋下了祸根。以当时的道德标准来看,这是他人生的一大污点。
二、用人方面,在一切以推行新政为主的目的下,张居正对于守旧集团或者异己也不乏各种手段来进行打压,而所用之人虽然都是能够支持新政,推行新政的,但是人品心性方面却没有被其考虑,很多官员在推行新政的过程中少不了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同时,其本人也是以这样的想法在做。尽管张居正有所节制,但不能否认的是,在其当国期间,还是收下了不少官员给他送的礼,这一点也成为了死后万历清算的一个理由。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