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唐代制度,唐代中央行政体制是三省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中书省是为皇帝提供咨询意见的机构,并拥有部分的决策权,皇帝命令一般是通过中书省发往全国,其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主要是负责,审核皇帝和中书省所发出的政令,如果,门下省觉得,皇帝和中书省所发出的政令有所不妥的话,门下省有权驳回,哪怕是皇帝所发的圣旨也不例外,门下省的长官是侍者,尚书省是主要负责,政令的具体执行,而尚书省又下设了六部,这六部分别是,兵部,户部,吏部,刑部,工部,礼部,尚书省的最高长官为仆射puye。
在唐代一般的政务和六品官的任命,不需要报批皇帝的,只需要三省长官会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就可以实施了,唐代这一套完成的政务流程体系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行政系统,所以,我们中国人,在政治体制创新上,并不比西方人差,相反地,中国人政治体制创新上,是远远超过西方人的,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采用文官制的国家,目前西方的发达国家,都是采用文官治理国家。而唐代的司法制度,更是值得一提,唐代律法规定,凡是死刑犯都要经过复查以后,才可以执行死刑,唐代律法还规定了,在京城死刑的复审次数为五次,而在地方死刑的次数为三次,可见,唐人对人生命的重视,这是值得我们今天好好学习的,诚然。唐代是封建社会,皇权高于一切,皇权不受制约,但是,也不可否认的,唐代初期的统治者,凭借着自己的明智,理性,开明,克制,宽容,把当时处于隋末大乱的中国,带向一个真正的盛世,这是极为不容易的事,这是值得今天我们中国人好好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