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标准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作为社会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产物,其善恶标准具有历史性、阶级性、民族性,善恶标准是变化的,有差异的,“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的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但是,道德标准的这种变更性、差异性,并非是无客观标准的道德相对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善恶观念、善恶标准还是有客观的、共同的、绝对的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凡是有利于人类社会进步,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完善的思想行为,就是善的;反之,就是恶的。[19]因此,善恶评价标准是变更性与继承性、相对性与绝对性的辨证统一。性道德是人类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善恶评价标准也不能违背变更性与继承性、相对性与绝对性辨证统一的规律。性道德善恶标准的变更性和相对性,是说性道德的善恶评价标准不是僵死固定一成不变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区,不同阶级,不同民族,其善恶标准是不同的。性道德善恶标准的继承性和绝对性,是说性道德评价是有共同参照系的,是有共同的、绝对的标准的。这个共同标准就是:凡是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促进道德人格全面发展的;凡是能够提高夫妻之间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感,有助于婚姻稳定家庭和睦的;凡是符合人类两性关系发展规律,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文明进步的性关系和性行为,就是善的,应该给予肯定;反之,就是恶的,应该予以否定。因此,性道德是有明确的是非善恶标准的,否定性道德善恶标准的客观性是完全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