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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130919』[与孤]   海洋 木屋 少年 我想要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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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是阿思
                        喜欢点收藏 拒艾特;


1楼2013-09-19 16:52回复



    2楼2013-09-1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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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你坐在海边一个木屋门外 吹着凉爽的海风 看着海浪拍打着礁石 手机里放着你最喜爱的歌 远处是一对对情侣躺在沙滩上谈笑风生 然后 我会哭
      因为我想起了那个眉眼含笑的少年
      b
      如果海面刮起了大风 远处的情侣们惊慌失措远离大海 你会依然坐在沙砾上 海风会扬起你的长发 拍打双颊 碎花裙的裙摆会帆扬起来 然后 你垂下头低低微笑
      还记得你用温暖的手掌 婆娑我的下颏 你的声音萦绕在耳畔
      你说 我要带你去看海
      c
      还记得吗 你们并肩站在船头 海风亲吻着你们的双颊 他为你逆风唱歌 唱一首满含希望的歌 他在你额上烙下一吻 永不退灭
      所以不管时光荏苒岁月流逝 那个吻打破所有的凉薄 在记忆里无可退散
               于是在某个深夜 你抱着自己 失声痛哭I


      3楼2013-09-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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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还有范世琦,值得我去珍惜


        IP属地:广东4楼2013-09-1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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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里有这个贴 在精品里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09-1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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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7楼2013-09-1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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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是重发 但是人物 情节 都会有不小的变动


              8楼2013-09-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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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沈清欢轻笑起来,答非所问到。“街对面有一间男装店铺,你去试衣裳给我看吧。”
                洛尘蹙起眉,表示不解。但很快,他的眉心舒展开来,站起身便朝街对面走去,沈清欢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微愣了几秒,继而又朝窗外看去。
                “您的哈根达斯,请慢用。”
                “谢谢。”
                沈清欢拉过小巧精致的杯子,拾了一勺哈根达斯,融化在嘴里。
                冬天吃冰激凌这个怪癖并非是她与生俱来,刚开始她也认为这是疯子的举动,她只是跟随着一个人的脚步。但后来,它悄然成为她一个习惯,一个常人无法理解的习惯。
                只是他说过,一个人如果遵照他的内心去活着,他要么成为一个疯子,要么成为一个传奇。
                他是一个传奇,而她,是一个疯子。
                他……
                沈清欢有些难受的闭上了眼睛。
                冰到心里才能融化,于是,心也冷了。
                沈清欢喜欢洛尘穿浅色的休闲服,于是他的衣柜里便多出了许多彰显青春活力却与他身份格格不入的衣衫;她喜欢依偎在他怀里,于是他总是想方设法让自己暖和起来来给她温暖;她半夜失眠就会给他打电话,所以他的手机总是二十四小时开机,纵使他的眼皮沉重像石头,他也会陪她聊上一两个小时,第二天顶着乌青的眼圈去开会。
                因为,她纵使什么都不做,只要在他身边,他都会感到满足。
                沈清欢隔着玻璃乐呵地咧着嘴朝洛尘扮鬼脸,趴在餐桌上不顾形象的欢笑出声。哈根达斯冰冷的余温似乎暖和了很多。
                分明是如此温馨动人的场景,可偏要有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掺插进来。
                “清欢。”
                听到这个声音时沈清欢身躯明显一震,笑容僵滞在脸上。
                沈清欢抬起头,恰巧看到一对甜蜜的壁人正十指紧扣地站在她面前。而男主角,是她曾日思梦想魂牵梦萦的少年,穿着她最爱的黑白格子衬衫,她为他悉心挑选的一件黑色风衣,她最爱的深蓝色,是他长裤的底色。还有,她跑了几条街才寻觅到的他所需的红色球鞋。
                一切都是她所专爱专有。唯一的只是,只是他身边的人,不再是她;他就像她初次见到他一样淡然地看着她,墨色的瞳孔中蕴着深邃的思想,像是海心深处令人生畏的黑洞。嘴角却扬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
                沈清欢不争气地微红了眼眶,深吸一口气,冷笑一声。“赵之昔。”
                赵之昔莞尔一笑,拉着身旁的人上前一步,“好巧呢,我和忆与也来吃哈根达斯。”
                顾忆与,你竟然带她来吃哈根达斯。还是在这一天。
                沈清欢的眼眶泛起厚厚的氤氲,嗓子干涩疼痛,像是被灌了铅。
                “好了,我们去吃吧。”
                带着性感磁性的声音响起,‘我们’二字显得异常刺耳。多久,她在他的生命中,已经成了第三个人。
                赵之昔小鸟依人的挽着顾忆与的手臂,就坐在沈清欢前面的一张桌子上。
                沈清欢泪眼婆娑地望着对面的洛尘,第一次感觉她与洛尘隔着一条宽阔的马路和两张厚厚的玻璃窗。
                另一边的洛尘攒紧了手中试换下的衣服。衣领上,因过度用力而呈现出了一条条,难看的褶皱。I


                10楼2013-09-1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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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3-09-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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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77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3-09-19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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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3-09-19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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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贵州15楼2013-09-19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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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好楼主加油楼主加油 楼主求艾特可好?I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09-1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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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


                            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09-20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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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再上炫舞时夜已经深了,听说骆晴安的一个哥们儿惹了事,她便翘课收拾烂摊子去了。灰色的名字呆在沈清欢二分之一的好友之中。
                              还是像往常一样把一个人关在房间里,CT,10星以上的歌。沈清欢喜欢听判别为perfect时系统特效的声音,所以,她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技术手。
                              开始,旁观者1,Y。
                              Y是沈清欢的追求者,从刚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将近半年的时间了。可惜沈清欢不相信网络上的爱情,更何况,她已经有了洛尘。人要知足,才能常乐。只是在她婉拒之后,他并没有放弃,仍然一如既往的对她好。
                              他说,我只要在你背后默默看着就好。
                              顾清欢是人,她也会感动。每当骆晴安不在,只剩她孤身一人时,时常都是Y陪在她的身边。她心情不好,他就会讲些笑话亦或是供她发泄一番。
                              或许沈清欢已在潜意识里,把Y当成了她的红颜知己。
                              的确,沈清欢的命真好不是吗?
                              [清欢]:Y
                              [Y]:嗯。
                              [清欢]:我在想一个人
                              [Y]:你的男朋友?
                              [清欢]:应该是前男友 他是我的初恋
                              [Y]:怎么会想起他?
                              [清欢]:我今天看到他了
                              [Y]:你还爱他?
                              沈清欢笑起来,伸手拿起搁置在电脑桌上的一瓶啤酒拉罐,起身朝窗户走去。
                              她所居住的公寓是在城市的繁华区,一到夜幕各色的霓虹灯就会令人眼花缭乱。她住十七楼,一眼俯瞰下去便是一片灯红酒绿。
                              她喝了一口啤酒,眺目远方;泛红的眼眶中闪烁着微微的碎光。
                              今天,是十一月十七日,是三年前你第一次带我去吃哈根达斯的日子。而往后三年的这一天,你都会带我去,给我别出心裁的,一生难忘的感动。
                              哪怕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我还是很感谢你。你还记得,我很感激。
                              因为我们能在同一天做着同一件事,哪怕我们早已是沧海桑田。
                              是。顾忆与,我还爱你。I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3-09-20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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