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顶层设计”确定以后,就开始了经济改革的“总体规划”,即各个领域改革方案和它们之间配合关系的研究。然后,1993年11月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50条”),形成了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划和各个方面的具体方案。这一决定非常具体,受到国内外的普遍好评。
1994年开始就按照这个总体规划进行改革。此后,1997年中共十五大又提出“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对国有经济进行有进有退的“战略性布局调整”,以便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改善的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国经济的崛起奠定了体制基础。
不过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在20世纪末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初步框架还存在很大缺陷。这一方面表现为它还保留着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若干重要因素,其中集中表现为,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和国有经济对市场的控制;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现代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治没有建立起来。
正是因为如此,2003年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在许多重要方面进一步推进改革。可是由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推进改革会越来越多地触动政府和政府官员自身的权力和利益,改革的阻力非常大,也由于改革的进步,使中国经济开始崛起,各级政府官员普遍自我感觉良好,不觉得需要推进进一步的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既无压力也无动力,于是改革步伐开始放缓。改革停顿不前,市场秩序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