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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的文,很感人,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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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09-09 20:55回复
    第一章 重逢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9-09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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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重逢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9-09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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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09-09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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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  “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  “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儿,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又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也许他是内疚……”   “赵默笙,抛弃他去美国的是你,该内疚的也是你。”   “少梅,你不明白……”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09-09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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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弄反了,刚发的之前插一个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09-09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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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09-09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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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不出,算了,你能去五个眼镜死党吧看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9-09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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