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一:快速反应,查明原因
从危机事件本身特点来看,危机事件爆发的突发性和极强的扩散性决定了危机应对必须要迅速、果断。危机消息一旦出现,伴随着大众媒体的介入,会立即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由于媒体的消息来源渠道是复杂的,可能会出现对同一危机事件的传播,在内容上产生很大的差异。而公众对危机信息的了解愿望是迫切的,他们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且在接收信息的时候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常常对危机中的企业以及其产品采取回避和抵制的态度。为了避免不同版本的信息混淆广大消费者的视听,作为危机的发生者——企业,在危机发生时,应该以最快的速度设立危机处理机构,调集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危机处理设备或工具,以便迅速调查、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程度,进而通过媒体把危机的真相公诸于众,以确保危机消息来源的统一,消除公众对危机的各种猜测和疑虑。因此,越早发现危机并迅速反应控制事态,越有利于危机的妥善解决和降低各方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