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人吧 关注:7,778贴子:247,409

关于李某某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他的母亲说 “他淡定 懂事 内心干净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3-09-05 22:57回复
    楼主一脸的坏笑 “哼哼 那是看见你没味口"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3-09-05 23:00
    回复
      虽然看不懂,可还是觉得很屌的样子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9-05 23:05
      收起回复
        下面再转几条回复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9-05 23:05
        回复
          军队是应该好好整顿了,出生入死有战功的还不如一个唱歌的,谁能服气,谁还愿意献身。 手机用户 2013-09-05 13:12:32 为了儿子,还是转业吧,不让护儿子你受不了,你护儿子的方式军队的尊严接受不了。 手机用户 2013-09-05 15:17:38 有这样的将军,有这样的将军后代,中国将走向何方?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3-09-05 23:05
          收起回复


            6楼2013-09-05 23:09
            回复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9-06 01:03
              回复
                这孩子也是,都到家楼下了,忍一忍。


                IP属地:江苏9楼2013-09-06 11:17
                回复
                  图样图森破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3-09-06 14:39
                  回复


                    12楼2013-09-06 15:39
                    回复
                      还是最喜欢孙吧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3楼2013-09-06 16:07
                      回复



                        IP属地:河南通过百度相册上传14楼2013-09-06 19:35
                        收起回复
                          头儿的帖子越发有品味了……自古二楼出人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3-09-06 20:40
                          收起回复
                            今年2月底的一个晚上,在本案被告人之一大魏母亲的引荐下,梦鸽以口罩遮面,出现在李在珂的办公室内。
                            李在珂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两人当时就案情交谈了1个多小时,梦鸽表达了要做无罪辩护的想法。梦鸽给李在珂留下第一印象是“非常有大家风范”,作为律师,李在珂也非常想成为其代理人。
                            李在珂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系,他自称同学中仅省部级官员就有十几人,分布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政法委等。1986年他成为北京市公安局某科科长,三年后升任办公室主任。
                            这些经历是他向梦鸽争取代理权的筹码。李在珂在给梦鸽的短信中表示,他一直想找一个影响大的案子办成功,扩大知名度,为将来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加分。他在短信中写道:八十年代已官至处长的律师恐怕全国找不出几个,如果不能做代理律师,他也可以做李家的法律顾问。不过梦鸽拒绝了他,他对梦鸽说:“你失去了唯一能为李某某翻案的律师。”
                            李在珂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他是生意人,想通过做大案出名,这无可厚非。
                            总是说我们这些暴民干扰了司法公正 到底是谁在干扰司法公正 以上摘自新浪新闻


                            16楼2013-09-07 10:49
                            收起回复
                              天一 这个名字引人无限遐想 是天下第一还是天字第一号


                              17楼2013-09-07 13: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