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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焦先生】变焦先生因有弹出眼睛的特技网络爆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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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英"变焦先生"网络爆红 双眼可"弹出"12毫米(图)
英国30岁男子约翰道尔意外发现自己拥有一项可以弹出眼睛的特技,可将双眼弹出约12毫米,被网友称为“变焦先生”,并因此爆红。


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据外媒报道,英国30岁的约翰道尔拥有一项可以弹出眼睛的特技,将如何弹出眼睛的过程影片放到网上,被网友称为“变焦先生”,并因此爆红。
  来自利物浦的道尔在2年前无意间发现自己拥有弹眼特技,一开始只是在酒吧里表演给朋友看,后来将特技拍成影片并放上网后,得到许多网友的关注。
  报道称,道尔能将双眼弹出约12毫米,也曾出现在美国及日本的节目上,并得到“变焦先生”的封号。道尔表示,希望自己的弹眼特技能被列进吉尼斯纪录,但目前还尚未被认证。


1楼2013-09-04 12:52回复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百八十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二百八十一条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6楼2013-09-04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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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0 16: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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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7楼2013-09-04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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