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们最初是为什么喜欢五月天,至少我只是因为那一首歌。当时笨拙的用复读机反复来回倒腾磁带,只为单曲循环那四分多钟的声音。奇怪的是最喜欢的居然不是被大部分人奉为神作的那句“如果你快乐但不是为我,会不会放手其实才是拥有”。毕竟当时只是一个初一的小屁孩还懂不了那些关于放手、拥有之类高深的词汇,只是感觉那一句“终于你身影消失在人海尽头,才发现笑着哭最痛”,好像写的很厉害的样子——具体厉害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很多年后我我回家翻腾已经近乎散架的复读机的时候,从盒子里掉出来一本旧的有霉味的笔记本,里面有很多人给我抄过的歌词,只是我努力回想,却怎么也记不住其中一些人的脸了。
反反复复听了很多遍那一盘磁带,发现其实不只是这一首慢歌能吸引我——青春期的男生悸动的不仅仅是班上好看的女孩子,还有那个时候最想得到的自由。所以其实《倔强》和《孙悟空》也让我更加对这个摇滚乐队着迷,在我还不懂什么叫做生离死别的时候就开始整天哼唱,“如果要让我活请给我快乐苦痛”,在我还不懂什么叫做特立独行的时候就不断重温,“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简而言之那时候喜欢他们只是因为他们的歌里面有一种我所到不了实现不了的梦,虽然这些梦到现在我还没有看到哪一个有实现的曙光,但我还是因为当初曾经有那么一份感动我至深的感情而依旧偏爱着这个人人都快变成大叔年纪却依旧做着少年般疯狂事情的五月天。为什么会喜欢他们,因为他们曾经感动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