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没事干的时候翻开空间里很久以前的日志,然后我看到了我自己写的第一篇日志,那是高中上晚自习时完成的。

就是这篇,题目是说先给朋友和爱人,但是其实我就是想写给他,我是在2010年2月21日开始喜欢他,这篇日志是同一年的3月4日。我谁都没告诉里面最爱的人是谁,我也没刻意写出来。他身上总是香香的,他曾自恋的说那是天生的体香,但是我更多听说是他妈妈洗完衣服等干了以后喷什么东西所以才有股特殊的香味,所以我才写到”亲爱的,你有没有感觉到?我明白你的烦恼,了解你的爱好,还有,属于你的味道!“别刻意的问我就凭这句就想说事写给他的吗?我也只能回答”因为那时候就连现在也一样我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我在他面前时那么的渺小,可有可无。所以我的爱也一样不敢理直气壮。“我与过去没什么区别,始终觉得自己不配他,但唯一不同的是我敢大声的喊出”*帅,我爱你!“即使他听不到。
2013年12月6日2:17.晚安,亲爱的你!晚安,亲爱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