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安局原副局长之妻受贿30余万元 获刑5年
南都讯 今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案在深圳开庭,如今何靖案还没宣判,他的妻子倒是先行一步,一审被判了5年。经法院审理查明,黄艾虹系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之妻。2007年至2012年间,她利用其夫何靖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与丈夫共同分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 .1万元,港币20万元,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一审法院认为,黄艾虹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决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