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分期与治疗;
I期癌(隐匿或微小癌):甲状腺内的小结节、尤其是青少年患者,或发现不久的孤立结节、都必须立即予以切除。如肉眼观察无癌肿可疑,颈淋巴结亦无触及者,一般仅需作同侧甲状腺的次全切除.保留后面的包膜或仅保留少许甲状腺组织。一旦术后石蜡切片证实为癌也可不必再次手术,但如临床怀疑或针吸活检证实为甲状腺癌者一般应作病侧甲状腺叶的全切除。食管气管旁沟沟内的淋巴结也应当情除。这较甲状腺次全切除效果更好。
II期癌:此期宜做患侧甲状腺叶除。对侧腺叶大部切除或近
全叶切除,加保留胸锁乳突肌、颈内静脉和副神经的简化颈清扫术。
但若肿瘤为包膜内型.不伴有颈淋巴结肿大者,也可不做预防性颈
清扫、术后给予甲状腺制剂.以抑制TSH分泌,减少其对甲状腺的刺激,可降低复发率。
III期癌(原发灶或颈淋巴结巴粘连固定):手术切除除应更彻底。
切除范围应包括患侧甲状腺叶和对侧腺叶的次全除术。加同侧经典颈清扫
(连同颈内静脉和胸锁乳突肌的整块切除),对侧颈淋巴结肿大时。应同时行简化颈清扫或 II期颈清扫。实践证明,III期癌经彻底切除后,10午生存率仍可达80%以上。
四期癌(已有远处转移):目前的观点更趋于积极手术。切除全部甲状腺和双侧颈淋结清扫。对远处转移灶,尽量切除除,不能切除转移灶,术后行I131扫描。若肿瘤有摄碘功能,则以I131治疗。若无摄碘功能、服甲状腺制剂(以不引起医源甲状状腺功能亢进为度)。以抑制TSH分泌.使转移灶缩小。至少使其生长速度减慢。对不摄腆的转移灶.有人主张试用TSH来刺激共摄碘能力,经I131扫描证实其有摄碘能力后,再用I131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