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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如今的熊孩子真是越发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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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某人人公共主页
太长不看党这里看概括:熊孩子毁手办 扔耳机 删动漫 看黄网 受害者将其监护人告上法庭
总是听大家说什么熊孩子,今天总算是领教到了。


IP属地:广东1楼2013-08-17 18:14回复

    总是听大家说什么熊孩子,今天总算是领教到了。
    刚刚新一君起床不久接到了表姐的越洋电话,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表姐在外边和朋友唱K唱到十点才回家,回到房间直接傻了。据表姐说,她放在柜子里二十几个手办,全是这几年暑期跑漫展和日本代购买来的,基本上都被肢解了,完好的只有几个。放在桌上的AKG K3003耳机也不见了,我姐问我舅舅怎么回事,舅舅说下午他的远亲带十岁左右孩子来家里做客,大人在打牌,就让那个熊孩子在姐姐的房间里玩电脑。我姐当时就觉得不妙,赶忙打开电脑……电脑硬盘里的存着的动漫全没了,没错,是全没了,360浏览器还能看见下午黄色网站的浏览记录……我姐哭着让舅舅找那熊孩子算账,顺便问问那个耳机的下落,结果那熊孩子家长说发现耳机不是自家的,就扔了……还笑着说,孩子还小,好动,把一堆娃娃(原画……娃娃)给拆了,问要不要给一百块钱(真的是说给一百块呀!)补偿一下。最后还不忘挖苦姐姐那么大人还玩娃娃……舅舅无奈笑了笑,说,小孩子不懂事,算了吧。
    我姐是四处无门说,也没什么二次元宅友,只能找我诉苦了,那边听见她嗓子都哭哑了。这是我暑假以来第一次想骂脏话,昨天被人骂操你妈时也没怎么生气。但这次真的是生气了。
    我已经推荐我姐姐走诉讼的路线了。那个耳机单价是一万左右,十几个坏掉的手办平均单价也在一千左右,符合民法通则117条侵犯财产权了,熊孩子是无行为能力人,所以应该由他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这回如果诉讼生效也够那熊孩子一家喝一壶了。
    不要老是以孩子小不懂事为借口,做错事就应该受到惩罚,明天是周末,等周一表姐就会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就是这样,原谅新一君发了与主业无关的日志,只是心里憋着难受,发出来能好受一点。
    认为小题大做什么的圣母们取消关注吧,今天一天的心情都不好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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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发这篇文章只是为了泄愤,发的时候还担心会看到“孩子还小,你和他计较什么”之类的话,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这件事,在此先谢谢大家的支持。
    首先这件事毕竟也算是自家亲戚的事,所以细节不方便透露。但是我绝对要帮表姐出这口气的,我已经预订好回去的机票。因为我知道一旦去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家里一定会有亲戚过来劝她的,如果没人站在她那边支持她,以她有点软弱的性格,十有八九会迫于压力撤诉。
    在家人眼里这件事可能只不过是玩具被弄坏了的鸡毛蒜皮的事,不过有过买过手办逛过展子的朋友应该能理解这些手办对于她是有特殊意义的,尤其是阿良良木月火和阿良良木火怜是她去年去日本时买的,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把他们擦一遍,如今手办只剩3个是完好的(的本来所有的手办都被肢解了,这里说的完好是指能装回去),我都不敢想象她心里是什么滋味。
    那个耳机买来只有几个月时间,我还记得买的时候学校还没放假,我表姐打电话给我,说她打算买那个耳机,我当时还去查了价格,她说如果买了那个耳机,小金库里基本就空了,我当时还劝她考虑考虑,她也犹豫了好一阵子,最终还是下决心买了那个耳机,平时也是听完就收进盒子里的,也不知道那个熊孩子这么翻出来的。
    我刚刚和表姐转过邮件,让她先什么都不表态和熊孩子父母通个电话,录下他们承认是熊孩子拆手办和他们扔耳机的事实。购物发票我记得她把手办盒子和发票都是收在柜子里的,估价方面是没什么问题。我预计旧金山时间晚上七点的飞机,明天就能到魔都,到时候帮她把事情的脉络再梳理一下。
    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是要让熊孩子一家尝尝官司的滋味,让他们知道别以为孩子小做什么事都可以不负责任。而且据我看能把手办全部肢解的孩子,多少心理也有点不健全。(虽然是亲戚,但我和在美国的叔叔一家都没听过……)


    IP属地:广东3楼2013-08-17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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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的,看完整个人都觉得很肉痛= =熊孩子真心可怕


      IP属地:广东4楼2013-08-1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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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L签名才是重点..


        IP属地:辽宁5楼2013-08-17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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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孩子太可怕。。。欠揍w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08-17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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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孩子这种可怕的生物...真的是令人发指...


            IP属地:上海7楼2013-08-17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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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孩子、不是熊孩子了、长大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没有经过他人允许就私自乱动他人的私有财产,我知道小孩子不懂,但是他爸妈就不知道这种东西是身为父母应该教导的么?不要去随便乱动别人的东西、就算是亲兄弟也不能乱动!是 、小孩子没有承担的能力、我相信监护人是完全有能力的。
              ——————XPERIA P LT22i 炫目灵睿透明带,来自索尼。


              IP属地:浙江8楼2013-08-17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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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默哀一下某人的维他酱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08-17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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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说现在的小孩大人没管教好。
                  想到之前听说的事,
                  一小学老师发现有学生偷拿了教室的白板笔,
                  批评这名学生不该将公物占为己有,
                  结果遭到学生家长及祖父母的轮番责骂,
                  认为教师把他家孩子的这种行为认作是偷窃,
                  有损他们这种不差钱的人家的声誉。
                  支持这名网友的做法,
                  虽然实际操作上可能没法获得合适的赔偿。


                  12楼2013-08-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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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悲剧了。。真的。。太悲剧了。。。


                    IP属地:江苏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3-08-17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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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地方看过了
                      1W+的耳机 总共2W+的手办
                      这么大数量不索赔就奇怪了


                      IP属地:四川14楼2013-08-17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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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支持这种做法,告死他们,偷窃5000元以上的物品即构成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3-08-17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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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孩子无所谓,最恶心的是家长,以为很廉价,赔个几十块钱就没事了,还觉得我们为了几十块钱斤斤计较blablabla。反正我都是买好东西直接跟我妈说多少钱,家里来客人了让他悠着点,省的到时候翻脸都难看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08-18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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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我当年最多......好吧我什么都没干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3-08-18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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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08-18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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