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省宜丰县天宝辛联村村民,我村与辛会村目前有一批老房子,雨天到处漏水,晴天太阳直射饭桌,正面临倒塌的危险,且现都有村民居住。PS中的图片若加以鉴定应属于一级危房。
我与其他村民向乡政府申请办理拆建手续,可结果不被批准。领导给出的理由是房子属于观光景点。天宝名义上是属于省级保护的文化遗址,古村,而且搞了四年,实际上不仅没有给村民带来一点点效益,本地也不见任何的发展,相反却即将造成百姓灾难性的后果。即使要开发当地旅游业也好,提升知名度也罢,首当其冲的也应该是解决老百姓的民生住房问题,这样才是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08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关注解决农村的住房安全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李兵弟也曾就农村危房问题提出了关键性的7点,包括组织好危房等级评定,明确财政资金补助范围和审批程序,明确资金筹集方式和补助标准办法,既要保证建房用地又要规范建房用地手续,搞好建房环节服务和监督,确保安全舒适适用,认真规划论证,明确部门职责,搞好集中建房,合理确定建房任务,加强管理,确保农村建筑市场稳定。其中,在评定危险点大于30%的一级危房,都应拆除重建,国家一类危房拆建应予补助,对二类危房维修应予补助等,这些均是相关文件的内容。另外,08年江西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村危房问题的实施意见,也提及了新建重建住房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财政补助的情况。
要保留文化遗址我们支持,但是坚决不应当是通过这种渠道,不应该以老百姓的安危作为代价。村民的危房问题不解决,我想政府这种不深入群众,拒绝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一定会遭到国家,社会的谴责,完全与两会中的文件内容背道而驰,应该不是纸上谈兵吧。
我代表遇此情况的村民们恳请相关部门尽快给予重视,否则倒塌可不会房下留情,悲剧发生,责任难当!
江西省宜丰县天宝辛联村村民
我与其他村民向乡政府申请办理拆建手续,可结果不被批准。领导给出的理由是房子属于观光景点。天宝名义上是属于省级保护的文化遗址,古村,而且搞了四年,实际上不仅没有给村民带来一点点效益,本地也不见任何的发展,相反却即将造成百姓灾难性的后果。即使要开发当地旅游业也好,提升知名度也罢,首当其冲的也应该是解决老百姓的民生住房问题,这样才是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08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关注解决农村的住房安全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李兵弟也曾就农村危房问题提出了关键性的7点,包括组织好危房等级评定,明确财政资金补助范围和审批程序,明确资金筹集方式和补助标准办法,既要保证建房用地又要规范建房用地手续,搞好建房环节服务和监督,确保安全舒适适用,认真规划论证,明确部门职责,搞好集中建房,合理确定建房任务,加强管理,确保农村建筑市场稳定。其中,在评定危险点大于30%的一级危房,都应拆除重建,国家一类危房拆建应予补助,对二类危房维修应予补助等,这些均是相关文件的内容。另外,08年江西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村危房问题的实施意见,也提及了新建重建住房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财政补助的情况。
要保留文化遗址我们支持,但是坚决不应当是通过这种渠道,不应该以老百姓的安危作为代价。村民的危房问题不解决,我想政府这种不深入群众,拒绝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一定会遭到国家,社会的谴责,完全与两会中的文件内容背道而驰,应该不是纸上谈兵吧。
我代表遇此情况的村民们恳请相关部门尽快给予重视,否则倒塌可不会房下留情,悲剧发生,责任难当!
江西省宜丰县天宝辛联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