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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子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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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3-08-15 22:11回复
    国企宣传有限电视台普法栏目剧,电视台区域性质,每天只有中午播一个小时的点歌节目,一个小时的领导讲话和企业宣传,晚上是企业新闻和新闻联播、红歌、普法栏目剧和体育节目,每天电视台有6个小时的节目,普法栏目剧包括养老、夫妻、育儿等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3-08-1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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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翁:女,纪冬英,徐州市云龙区人,事业单位工作,男,胡冬来,安徽省萧县人,公交公司调度员。二人大学毕业自由恋爱,因各自的名字都有一个冬字,男人对女人展开热烈追求,婚后女人在云龙区繁华地段全款买了一套住房,育有一女,6岁,去年底,女人将男人告上法庭,原因是,农村婆婆强烈要求女人再生个男孩,而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儿媳死活不肯,因此,婆婆采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办法,逼迫女人再次怀孕,并托人鉴别了胎儿性别,因又是女孩,对其极其不满,要求打掉,儿媳以胎儿太大为由拒绝打掉,分娩当日,因胎儿太大无法顺产,被婆家接回养胎(实为做思想工作)的女人被拉到镇卫生站,婆婆拒绝在剖腹产的申请表上签字,原因是剖腹产的复原期限较长,自己无法短时间内抱到男孙,要求儿媳顺产,因迟迟不肯签字,医院不敢擅自手术,儿媳在等待娘家人来支援的时候,腹内胎儿因缺氧死亡,产妇因消耗大量体能无法将死婴产出,逼不得已做剖腹手术,医院担心产妇无法坚持死在医院,人道剖腹将死婴取出,婆婆大为不满,大闹卫生站,并抓伤主刀医生,直接导致儿媳手术失败,并导致术后并发症,娘家人将女儿拉回徐州,抢救性治疗一个月后,仍未保住女儿子宫,子宫被切除3分之一。女儿治疗期间,并未见丈夫和其家人有任何探望。如此半年后,女儿无意听说,丈夫所在单位有一怀孕女子与丈夫关系密切,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8-15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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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女儿调查,得知该女子是丈夫几个月前在农村老家娶回的第二任妻子,不仅有结婚证明,还在老家大摆宴席,女人不信,带领女儿回婆家理论,发现自己长住的房间被帖上了大红喜字,墙上自己和女儿、丈夫的照片也被换成丈夫与新婚妻子的婚照,自己的一些生活用品也不翼而飞,整个婆家没有一点自己生活过的痕迹,女人随即提出了离婚,经过走访得知,丈夫与新婚妻子的结婚证明登记的是丈夫的同胞弟弟,也就是说,丈夫用弟弟的身份证明,与第二任妻子登记并生活在一起,丈夫的身份证明并没有重婚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3-08-15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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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判给女方抚养,婆婆阻挠医院开展正常的医疗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是漠视他人生命的行为,判入狱6个月,承担儿媳所有治疗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4万元,医院管理疏漏,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判处罚金3万元,医院不服,提出上诉,医院又将婆婆告上法庭,指责其行为影响其声誉并造成经济损失,理应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2万元整,被抓伤的医生以寻衅滋事罪将婆婆告上法庭,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择日宣判。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3-08-15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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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的纠结点在:丈夫拿弟弟的身份证明与其他人登记结婚并生活在一起,到底算什么罪,采访律师说算重婚和骗婚两种性质


            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08-1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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