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实施细则 济南大学生落户办理,济南集体户口挂靠 咨询电话:18754160607 张老师在线QQ:1423401567 山东省内生源毕业生可放心来此办理调整改派.二次派遣手续.户口期限没有任何限制.协助办理转出.市内户口转移手续.户口挂靠.档案调入. 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改进和完善毕业生落户办法,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具有报到、派遣手续的济南生源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及外地生源在本市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以及在济南市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非师范类和师范类毕业生。第三条 在济南市区落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济南生源毕业生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是济南市区,毕业后回济南报到、就业的毕业生;(二)外地生源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同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1、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济南落实了就业单位(含二次派遣和改派就业的)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2、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以上学历,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符合在济南市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的应届外地生源毕业生; 3、取得大专(含高职)学历,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并与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三年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4、取得中专学历,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并与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五年的外地生源毕业生。第四条 办理毕业生接收、落户坚持便捷、高效、服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