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逢蒙学射于羿①,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
逢蒙向羿学射箭,完全学会了羿的技术,他想到天下只有羿比自己强,于是杀害了羿。孟子说:“这件事羿也有过错。”
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
公明仪说:“好像不该有过错吧。”
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②,卫使庾公之斯追之③。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④,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