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吧 关注:39贴子: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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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二月份离职的,当时在职时也没签任何劳动合同,离职时老板签字,承诺有钱时在发工资,但到现在也没发工资。之前打电话,发消息说等有钱再发,但到后来打电话都不接得,QQ人家都把我黑了,他是外地人,在西安成立一家分公司,由于不景气,关门了,不过公司还在西安注册着,并没有销户,现在就是个空壳子,我现在该咋办?????这隔得时间太长了,工资还能要回来吗?求助//////


1楼2013-08-05 20:06回复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IP属地:江苏2楼2013-08-2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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