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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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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有从犯证据。如果成立让民众在舆论上对李同情。(你们只有挑软的欺负。在公正有瑕疵给反击找舆论)2暴露被害人与同案犯.毕竟公开轮奸对被害人精神压力很大。同案犯虽然没有李出名。但肯定很有钱,小小生日聚会花费不菲。肯定做生日的请客了。可以分析家族能量不会很少。让他们不要用李做挡箭牌。3不愿做替罪羊,舆论压力大半让背了。怕对自己不利。4已经舆论知道。没必要不公开.4抢位子。主犯与从犯判刑很大.5如果拒绝舆论会对另外四人身份更怀疑。减轻李压力。对判刑有好处


1楼2013-07-28 20:00回复
    是不是这样啊


    2楼2013-07-2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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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说的有点道理。
      应该是证据上李天一有机会成为从犯。加上未成年。。
      有优势。。
      转移大家对李天一的注意力。。


      IP属地:广东3楼2013-07-2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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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家族 江曾李陈,双江估计扛不住了,本案了解之后,双江的演艺生涯就彻底结束了,估计好的下场,移民美利坚


        IP属地:广东4楼2013-07-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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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吧,鸽子只是想把另外四家拉下水,逼他们拉自己儿子一把,不然只能一起等死,也不排除想当面摸清受害人的底细,以便日后报复


          5楼2013-07-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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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暂时不会。被害人出事了。看他们在舆论上怎么过。


            7楼2013-07-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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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说的太好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7-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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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会不会有其他我们没想到的证据或者事情啊。


                9楼2013-07-28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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