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其实程江就是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小混混,虽然整天没事儿可干,但谁也不愿整天出门带着个小累赘,这对于一个年轻气盛的小混子来说,是何其不潇洒的行为。他潇洒的方式就是把我送进了镇里一所小学,而当时的我不过四岁半。要不是老师看我乖巧,也不会收下我这么一个年龄不够的学生。虽然这乖巧都是装的。
从我入学直到五年级,程江只不过托人捎过来几次少的可怜的生活费。我平时住寝室,周末和假期就住在老师家,就连过年也实是在老师家过的。我不回家,程江既不担心我,也不知道来看看我,就仿佛我生下来就有能力混到饭吃一样。这么不解风情,也活该我妈不要他。
好在老师对我够照顾,老师不过也是刚从大学毕业,大概是不知从何处听说了我的“凄惨身世”,母爱一时泛滥成灾,最后殃及自身。
要不程江怎么老说我和我妈一样,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呢。六年级寒假,还没过年的时候。有次和老师一起在家吃早餐,她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要不把你过继给我当姑娘算了。
本来是一句玩笑话,我却突然像是被戳到软肋一样甩下碗筷,冷声道,干嘛要过继给你,我又不是你生的。说完我就撂下筷子噔噔噔迈着小瘦腿开门下了楼梯,冒着小雪籽一口气跑了十几公里跑回了程江住的破屋子。而程江不知是死了还是醉倒在哪个狐朋狗友家里了,大早上的家里一点人的气息都没有。
隔壁的邻居大妈起来开门,看到我似乎特别惊讶,已已,长这么大啦?
--在有生的瞬间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