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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走过路过,大家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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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路过,大家看看啊~
昔冢吧公告~


1楼2007-08-16 17:14回复
    关于严厉打击以作弊手段影响分类排名的声明 
     近日,贴吧管理组发现部分用户使用非正常手段恶意操作贴吧的分类排名结果,影响贴吧分类秩序。为维护百度贴吧分类和排名的正常秩序,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贴吧管理组将会根据贴吧协议、贴吧分类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存在作弊行为的用户和贴吧给予严厉处罚: 

    1、凡使用非正常手段作弊者,一律永久封锁ID并禁止登录。被查出主ID者,视情节严重将会被禁止发言10天以上至永久封禁的处罚。 
    2、凡出现吧主带头作弊者,一律永久封锁ID,禁止登录并撤销吧主权限。 
    3、情节严重的贴吧,撤销所属分类,禁止被处罚贴吧1至3个月内参与贴吧分类排名。 
     
     贴吧管理组在此提醒广大吧友:请珍惜自己的ID,自觉遵守百度贴吧相关规定,共同建设一个公平良好的交流环境。 
     
     
    百度贴吧管理组 
    2007年8月8日


    2楼2007-08-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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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打击恶意灌水的声明 
       近日,贴吧管理组发现部分贴吧用户采用作弊软件恶意灌水,从而提高贴吧的分类排名。贴吧管理组将会根据贴吧协议、贴吧分类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存在恶意灌水的贴吧用户和贴吧给予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 
       
      1、凡使用软件作弊者,一律永久封锁ID并禁止登录。被查出主ID者,视情节严重将会被禁止发言10天以上至永久封禁的处罚。 
       
      2、凡出现恶意灌水的贴吧,贴吧管理组会责令该贴吧吧主加强监督和管理力度,吧主应认真履行吧主协议之规定义务,积极配合贴吧管理组的工作。吧主若不能积极履行本职义务的,贴吧管理组将根据吧主协议及有关规定酌情做出处罚。 
       
      3、凡出现吧主带头恶意灌水者,一律永久封锁ID,禁止登录并撤销吧主权限。 

      4、凡出现恶意灌水情况的贴吧,贴吧管理组会对该贴吧提出一次警告。若在警告之后该贴吧的违规现象不能得到改善,将会撤销贴吧分类。 
       

       贴吧管理组在此,提醒广大吧友:请珍惜自己的ID!自觉遵守百度贴吧相关规定,共同建设一个公平良好的交流环境。 
       
       
      百度贴吧管理组 
      2007年7月4日


      3楼2007-08-1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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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贴吧新增投票功能的通知 
         各位亲爱的百度用户: 

        贴吧新增投票功能!目前处于测试期间,发起投票权限仅向吧主开放。待测试完成后,将向所有百度注册用户开放发起投票的权限。目前所有用户都可以浏览和参与投票。 

        欢迎大家积极试用!更多详细说明请查看帮助文档:http://www.baidu.com/search/post_vote.html 


        对贴吧的投票功能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到“百度投票投诉吧”进行反馈,我们会及时改进,谢谢支持! 
        地址:http://post.baidu.com/f?kw=%B0%D9%B6%C8%CD%B6%C6%B1%CD%B6%CB%DF 
         

        百度贴吧 
        2007年5月31日


        5楼2007-08-1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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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啦....


          6楼2007-08-1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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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恶意爆吧问题的官方声明 
             尊敬的百度用户,各位吧友: 
             

             最近,有部分极端分子在百度贴吧有组织的发起了多起恶意爆吧事件,涉及到了多个贴吧,极大地扰乱了这些贴吧的正常秩序。通过广大热心吧友积极反馈的信息和我们技术部门的工作,我们已经掌握了大量情况,而且对爆吧问题有了详尽的防范计划。我们就此事,现向百度吧友们做出如下声明: 

            1、在爆吧事件发生后,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应对,封禁了参与和组织爆吧活动的大量违规帐号,也希望大家积极向贴吧投诉吧举报这些违规帐号。 

            2、我们已经有针对性地准备好了预防和打击恶意爆吧的升级功能,并将会在未来一两天之内陆续投入使用,以有效解决爆吧问题。同时,我们也会继续加大力度 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3、对于策划和参与恶意爆吧的团体信息我们已经掌握,百度公司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爆吧(刷屏)是严重违反贴吧协议的行为,我们将会严格按照百度贴吧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企图破坏和扰乱贴吧正常交流活动秩序的人,和对百度用户权益进行伤害的人进行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我们将与热爱百度贴吧的吧友们一起努力营造和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家园! 


            百度贴吧管理组 
            2007年6月26日


            7楼2007-08-2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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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部分吧主限制用户发帖的说明 
               
               
               尊敬的各位吧主,吧友们! 
               
               目前发现一些贴吧流传着以下几条吧规,这些规则给一些吧友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贴吧一向以来不会给吧友带来任何诸如在发帖格式上的约束。请凡有以下类似规则的贴吧立即撤消这种对吧友的约束。 
               
              1.按照每天贴吧的访问量 
              2.贴子点击率 
              3.回帖不少于10字 
              4.帖子的标题前要 +【】 
              5.匿名发贴不算 

              如不能按照以上要求发帖,将被删除。 
              ------------------------------------------------- 
              我们对此,现做出如下解释: 
               
              第一: 百度贴吧的排名计算公式,不是根据以上内容而定的. 具体的问题,请大家到贴吧分类吧询问. 
               

              第二: 吧主考核原则中第10条明文规定: 
              吧主未经贴吧管理组许可,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妨碍用户正常使用贴吧的规则(如:限制用户发帖格式等) 
               

              请各位吧主遵守以上规定,并明确更正大家一直以来所理解的错误排名算法. 
               
              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各位吧主更改您吧内的规定. 
               
              贴吧管理组如接到用户举报,吧主因错误的计算方法强行限制用户发帖格式的情况出现.我们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再次感谢广大吧主及吧友们对百度贴吧的大力支持! 
               

              贴吧管理组 
              2006-05-25


              8楼2007-08-21 21:20
              回复
                ................


                9楼2007-08-31 08:40
                回复
                  这是要好好学习的……(*^__^*) 嘻嘻…


                  10楼2007-08-31 15:31
                  回复
                    ……啊啊啊…………



                    有件事希望大家配合……………


                    11楼2007-09-10 19:03
                    回复
                      希望大家回帖时数一下……最好超过10个字……………


                      12楼2007-09-10 19:03
                      回复
                        这么做嘛……自然是为了增加贴吧人气啦……o(∩_∩)o...哈哈


                        13楼2007-09-10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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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了各位:过于无聊的帖子将被删除…


                          14楼2008-06-29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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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10字?应该是15字8
                            过于无聊,某只的帖子吗?
                            555555555555555555
                            冢亲表3啊,至少满15字了。。


                            15楼2008-07-30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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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163.232.*
                              嗬嗬……这不是硬性规定……只是最好能够遵守……o(∩_∩)o...哈哈


                              16楼2008-07-3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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