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邢台电(记者卢玉辉)今年麦收期间,河北省南和县张路村村民白生祥发现自己即将成熟的麦子被人割走了,而这一切他并不知情,事后他了解到,在麦子被割的时候,曾经有任县法院的车辆在附近,麦子也是他们割走的。对此白生祥感到不解,自己从来没有什么官司,也跟任县法院没有任何解除,为何要割走他家的麦子呢?
据白生祥介绍,6月13日下午,他正在村南的地里干活,回家的时候有村民告诉他村北地里的麦子被人割了。“我到地里的时候,已经割完走了,谁割的也不知道。”白生祥说,后来他从别的村民那得知割麦子的是邻村太平庄(属任县管辖)的一个村民,当时还有三辆法院的车在现场。
第二天白生祥以麦子被盗割向南和县刑警队报了警,民警勘查了现场,并实际测量了被收割小麦的亩数。在随后的几天中,白生祥陆续了解到,事发当天是太平庄那位村民带领任县法院的工作人员,去他地里割的麦子。村民白成敏告诉记者,6月13日下午5点多,他去接孩子,看见白生祥的麦子被割了一半,还有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场,并称割白建祥的麦子。“因为当时别的麦子都没割,所以特别明显。”白成敏说。
让白生祥感到不解的是,自己从来没有和任县法院有过来往,法院为什么要割走他的麦子呢,并且和太平庄的那个村民也不认识,没有任何的往来。后来他才知道,哥哥白建祥和太平庄那个村民曾经有经济纠纷,后来被诉,败诉后对方向申请了强制执行,所以才发生麦子被别人割走的事情。
“麦子都是我的,村民都可以证明,村委会也不知道法院割麦子这个事。”白生祥说,被割的麦子都是在他的承包地里,即使有他哥哥的地,因为哥哥常年在外,家里的地都是他种,并且拿出一份租种地的协议,每年每亩地给哥哥450元的租金,因此他认为,任县法院在没有实际核实,并且没有告知他的情况下,把麦子割走,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7月16日,记者联系了但是接警的南和三队民警,据办案民警称接到报案后,他们在实地进行测量,但经过详细了解,是任县法院在执行公务,不是盗割小麦,不符合立案条件,因此并没有立案。
任县法院执行局一位工作人员解释,6月5日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了证明材料和执行担保,经过法院合议决定,6月13日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执行标的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执行程序,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执行标的进行表象和基本核实,不进行实体的核实,然后通知被执行人到场。该工作人员还介绍,执行当天到达张路村后通知过被执行人和村委会,但都没有找到人,最后依据法律程序对小麦进行了强制收割,整个过程符合法定程序,现在白生祥对执行过程有疑问,可以向任县法院提交执行异议。
http://tieba.baidu.com/f?ie=utf-8&kw=%E5%8D%97%E5%92%8C%E5%8E%BF%E5%90%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