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一句,是你不尊重人家在先!如果你不懂得尊重人,你有什么资格责怪人家对你出言不逊呢!,那位先生他走过也是无意的,他招你惹你了?说人家猥琐?你要怪只能怪帮你拍照那个人的技术水准,人家走的是人行道,也是靠右侧行驶的。是合情合理的,你有什么资格怪人家玷污你的照片呀?如果你把人家的脸照清楚点他还可以告你侵犯他的肖像权呢。所以我给那个女孩几点建议:(1)长得难看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 (2)没有靓车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不过香车配美女,垃圾车配丑女也应该不为过。 (3)不要恶人先告状,每个人都有自尊的。 (4)做错了事就要勇于承认错误,找别人或换ip来为自己辩解是很幼稚的行为。 (5)不要以为做丑角就可以在网上扬名立万,如果你这样想的话,到头来你也只会遗臭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