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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故城】写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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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杂志 就看到了麦洛洛写的这篇文
其实个人看完之后还蛮有感触
我喜欢他的最后一句话 写作,就是作者和自己的文字谈恋爱


1楼2013-07-18 15:35回复

    有很多人都问我:“青春校园的题材你写吗?”我稍微想了想,说:“不是我不写,而是不会写。”我一开始的确对青春文学比较抵触,后来才想明白,“汉学院”这样高深莫测,读者买了门票进来,自然是要符合他们口味的。就像一个大园林,总有一处风景可以使观众喜爱。后来也尝试起过几篇青春故事的开头,总是笔到中间,就草草断了。或者剑走偏锋,又成了自我的东西。一个写作者太注意自己文学创造的未来走向,不算一件好事,但也绝不顶坏。仿佛一个人的自由被围剿了,形如傀儡。又似乎成了造文工具,总是没有多大价值的。
    我总把自己当成园子里的一棵树,茁壮成长,根深蒂固,随着年轮,越长越广,树就越高,看得更远,眼界更宽。纵使园子里风向再变,也要笔直生长。如果依赖风向去妥协自生存在,树就越长越畸形,也是低到尘埃里的。也或许有一种可能,写作者就像一颗蒲公英,被风一吹,落到哪里,哪里就是它生长的土壤,哪里都能成长起来,但这毕竟比较艰难,也容易迷失方向。初写文章,自以为任何题材都能掌握。无论是言情小说,还是历史故事,更甚的有武侠,家庭伦理。浩瀚天地,要怎样就怎样。但文章写到最后,却越发感到拘束。好的小说要有现实的东西做底。凭空捏造的总是带有一点虚幻的感觉,不给观众实沉的力量。
    比如有一次,我看到新闻上一个90后杀人犯在法庭上微笑求死的照片,妄想吧他的故事写出来,但写了几万字就把稿子全撕了。写不下去,太深了,深到不可见底,就像外国人到中国看故宫,你不了解它的历史,也是走马观花,品不出什么高深意味来。走马观花固然无用,但即使去和当事人深度交谈,或去故事的背景地往上两三个月,搜索素材,资料研究,感受当地空气的浸染。用处不会太多,但好歹有了见识。比如我的一个长篇小说里要写维和部队1992年去柬埔寨维和,和一个妓 女发生的爱情故事。我采访了很多当时维和部队的人,甚至亲自开拨去了柬埔寨,花了300块钱找了一个中国云南偷渡过去的妓 女,让她一整夜在房间陪我聊天。到最后,我发现落实在文字里的东西少得可怜。
    这是让写作者比较失落的事。又比如,有一次半夜我到湖边散步,看到一轮满月。我信手在手机上打下这样一行字:“月亮满了,光溢了出来,流淌在满片天空,流出生命的哀伤。一点点的小星星是她哀弱的安慰。”回到家我把这句话腾在了稿纸上,腾着腾着,一篇小说就出来了。我就知道,其实一个写作者,只需要老老实实的生活。他写自己能够写的,无所谓其它。文字是找不来的。它就像一段爱情,需要邂逅。写作者为什么总是喜欢改变自己的写作风格呢?因为他们总是避免雷同的尴尬。以不同的手法描写同样的题材是太困难的事,不如索性在题材上大刀阔斧。然而这也不大能实现。有几个人拥有像卡夫卡一样的想象力,拥有像三毛像高尔基那样的富裕时间到处流浪。其实还是我们多虑了,人世间的生老病死题平常了。正因为它的平常,所以我们可以从各个剖面去写它。如果哪一天,作者我们说没得题材可写,那想必不是题材的问题,而是作者本人江郎才尽。即使有人给他崭新的故事蓝本,照样会被他写出陈腔滥调。
    写作,是作者与自己的文字谈恋爱。


    2楼2013-07-1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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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7 16: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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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3-07-1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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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不水了 赏你朵大红花


        4楼2013-07-2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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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2014-07-2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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