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闺蜜给我留言说,她的薄荷发芽了。

春天是个好季节,虽然不见得我多么喜欢它,但是从小到大课本里学的、电视上看的、书本里浏览的,无一不说春天是好的。而且今日,办公桌上的富贵竹也抽了叶子,所以我暂且就承认这个多风沙多静电的日子是美妙的吧。
写完上一句照镜子的时候发现眼睛红红的,有很多血丝。是因为最近一直凌晨后才入睡,不是忙也不是有事,而是我根本就睡不着。只有00:00过了,才稍有困意。而且近日晴天风大,吹来吹去的沙子也迷了眼睛,才导致。而我在写什么我也不知道,因为毫无逻辑。
我几年21岁。却一直在想我的十八九岁。记得那时候很流行在校服上写字,乱七八糟写什么的都有。后来我也在袖子上写了几个字:致我牛逼哄哄的十七八岁。可能一个人之所以怀念以前的日子,我想是因为那些日子虚度且有意义。整日的上课下课跑操睡觉,单调的几乎没有什么需要想起它的理由,可是不由自主,每次说起:你们大学生...这几个字的时候,整个人就会陷进深深的回忆里。哈,可能是因为人太矫情了吧。
那天在空间看到有人发状态:那种感觉是不是消失好久了。一对男女被老师同时喊起来回答问题,全班都在咳嗽。这就是记忆中最美好的时光....
然而回忆是旧人,我们都长大了,记忆只是尘埃,落定之后只能被掩埋。
校服还留着,字迹模糊的有点看不清了,但是圆珠笔的印记还在,现在我想在前面加一句话:我令你难忘已荣幸——致我牛逼哄哄的十七八岁。

我的发小。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