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www.hanzhong.gov.cn 汉中地税
据悉,我市2013年个人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收工作从7月1日起已全面启动。个人缴费期间仍为每月的1日—25日,缴费人携《个人账户手册》或身份证在全市就近选择农行营业网点即可缴费。
根据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通知精神,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33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比例仍可在40%—1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由此计算银行可代收七个缴费档次的年缴费金额分别为8,865.96元、7,979.40元、7,092.84元、6,206.16元、5,319.60元、4,433.04元和3,546.36元。
另据通知规定,2013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延长至当年的10月25日,11月1日以后缴费将按规定收取利息。同时,跨年度补缴、异地转移、当年退休,以及其他特殊缴费仍按原办法办理,不实行银行代收。
目前,汉中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正在集中接受缴费人的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