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的民俗忌讳颇多,主要罗列如下:
1、家庭小辈亲友交往,忌提长辈(特别是父亲)姓名或浑号,以为大不敬。
2、爷孙平辈互相玩耍,忌污弄帽子,谓“欺人不欺帽”。
3、妇女产小孩,房门挂红布,一月以内忌他人进入,怕冲了小孩和大人。
4、农村自做醋酱,门上挂红布,忌生人进去,冲了醋神则味淡。
5、上炕忌讳不脱鞋。
6、衣服扣子忌订双数,谓之四六不沾身。
7、给别人送礼,忌讳送伞(有离散之嫌)、送钟(有送终之嫌)。
8、老人死后,亲生子女忌去别人家走动,谓之“生孝”,忌冲别人宅神。
9、老人死后,衣服忌穿双件及毛料皮衣,被褥忌用缎子(谐音断子)。
10、老人过世后,忌在棺材内放铁器和死者生前用物。
11、人死在外,特别是年青死于非命者,忌抬回村庄,只能停尸村外。
12、埋葬死者时,忌在坟墓内讲话。
13、未成人的小口夭折,忌从大门抬出,须从墙角隐蔽处转出。
14、孝子百日内忌剃头理发,妇女忌穿红色衣服。
15、一年之内忌兄弟二人先后结婚,忌姐妹二人同年出嫁.
16、洞房之夜,忌扫地。
17、新婚之夜,忌灭灯。
18、女儿女婿忌在岳丈家中同房住宿。
19、女子坐月子期间,忌外人进入房间,谓“踏奶”。
20、生在外地的小孩未满月,忌从大门进。
21、男女年龄忌说九数,认为“逢九”不好。
22、忌以铁器直指对方。
23、农村忌宅院内轻易动土。
24、夸赞女孩忌讳用“肥”。
25、忌用筷子敲打碗碟。
26、春节禁忌:俗信以为,春节间必遵守禁忌,否则不详。正月有动植物之日,如初一鸡,二日狗,三日猪,四日羊,五日牛,六日马,七日人,八日谷,九日果,十日菜。故正月前之六日忌杀生,而七日则忌用刑,初五前妇女不串门;禁言“死”、“杀”、“鬼”;忌乞火,忌骂人打架;忌打碎器物及正月半前忌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