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至4日,市环保局辐射环境安全检查组一行在县环保局陪同下,对炎陵县射线装置和涉源单位开展辐射环境安全检查。此次检查旨在督促辐射工作单位依法履行审批手续,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检查组先后对县人民医院、长兴水泥厂等6家单位的射线装置、放射源规范化管理、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培训情况、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上年度的辐射防护安全年度评估报告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被检单位提出了书面检查意见。
(县环保局彭云)
检查组先后对县人民医院、长兴水泥厂等6家单位的射线装置、放射源规范化管理、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培训情况、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上年度的辐射防护安全年度评估报告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被检单位提出了书面检查意见。
(县环保局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