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卧不夜天吧 关注:325贴子:40,207

【不夜天】—短篇微小说——你从来不知,有你的日子里便有了相思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13-07-03 14:15回复


    4楼2013-07-03 14:18
    回复
      2025-07-26 02:26:1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最是花好月圆时……”小妹念到这里 ,愕然止住 ,转身泪眼盈盈的笑道,“哥,我要嫁人了。”
      父亲亲自去说的亲事,嫁的是知府的独子,做的是正妻。
      我未答话,她又自顾自的说道,“哥 去把行歌请来吧 我和他道个别,或许以后就看不到了。”
      行歌是我的世交,就是他教会了小妹六弦琴。
      请来行歌是第二日正午,小妹引他去了踏雪阁,当时正值腊冬,雪花纷飞,屋内的炭炉烧得通红。
      小妹递过笔墨,低头说道,“行歌,替我写首诗,送给我未来的夫君。”
      行歌微怔,眼里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黯然。
      之后,提笔,落墨,一气呵成。
      我记得,小妹说过他的字苍劲有力,是最好看的。
      页末题上小妹的字,云之。
      行歌就离开了,有些慌乱的落荒而逃。
      字迹未干,小妹就拿起,低低切切的读着,略显哭音。
      “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
      “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
      ……
      最后,她终于哭了。
      小妹终是嫁去了知府,而那首诗,她缝进了锦囊里,日日带在身上。
      现在八年了,我已经成家,有了娴静的妻子和乖巧的儿女。
      行歌离开了,小妹成婚的那天他就走了,书信都没留下,落荒而逃.
      至于小妹,我最不愿提起的就是她,因为她死了,早在六年前,病故。
      参加葬礼的那一天,我的脑子很乱,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因为她的一切还那么真切的浮现在我的脑海。
      一如八年前的那个腊冬,她抱着膝盖,缩在角落里,小声的哭道,“哥,我喜欢他啊,他也喜欢我啊,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


      5楼2013-07-03 14:18
      回复
        【忘沉篇-上】
        很多人不相信,忘沉的老板是女的。
        但这确实是事实,我开了一家店,并且取名为忘沉。
        忘沉用于交易,用你最重要的记忆换取你所想要的任何物品。
        我是一只魇,是执念之人强行留在凡尘的产物,但我不是一只完全的魇,因为我没有执念。
        所以我得靠那些记忆,继续活下去。
        有天晚上,一个女人闯了进来。
        一个面容姣好,狼狈不堪的女人。
        她看向我,舔了舔干渴的唇瓣,沙哑着喉咙问,“是忘沉吗?”
        我点头,她继续讲,“你可以拿走人的记忆对不对?”
        像招呼以往的客人一样,我扶了扶额头,搬上说过无数次的话,“你想用你的记忆,换些什么?”
        她听完,摇着头说,“我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
        心里很是不爽,但出于敬业的高尚品德,我笑笑,“你必须得换些什么?这是规矩。”
        “以前我一直想要一个显赫的家世,现在好像没有必要了,我要用我的记忆,换一段新的记忆。”她苦涩的笑笑,眼里隐隐有些闪烁。
        “你想要怎样的记忆。”也许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请求,我对她提起了兴趣。
        “普通就好。”她走近我,示意我开始。
        抽取记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举个例子,就和喝水一样。
        我是没有再赐予她全新记忆的能力,但我可以给她塑造一个新角色。
        “从此以后,你就叫阿沉。”我把记忆收好,轻声的对她讲。
        “阿沉,我的名字。”她笑笑,一如开好的梨花。


        6楼2013-07-03 14:19
        回复
          这也许只是一个误会而已。
          云染虽这样告诫着自己,但还是有几分的半信半疑。
          而最终让云染笃定要离开的,大概就是宋子衡奢华的婚礼。
          当夜云染摆了酒,自言自语。
          “你为什么不来给我一个解释,哪怕是敷衍。”
          没有人回答,她对面也没有人。
          “你不喜欢我了对不对?”
          好听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庭院回荡,云染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她哭。
          “子衡啊,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你是不是已经厌倦我了,你要抛弃我了是不是?”
          “我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我竟然去相信这么恶心的爱情。”
          ……
          云染醉了,喃喃的说了吗最后一句话,
          “你要是回来了,我就不走了。”
          可是云染也知道,宋子衡不会回来的,他与她的妻子,也许正在醉生梦死。
          云染就这么离开了,留下一封信和一个锦盒。
          信上这样写着,
          宋子衡,我说过,你要是不喜欢我了,我就掐死你。原来我做不到,所以我就掐死了你的孩子。
          那个锦盒里,就是未成形的孩子。
          “真恶心。”收好她的记忆,我决定留下这么一个人。
          阿沉待了不过三月,宋子衡就找了来。
          一口一个云染的叫得人心碎。
          可是云染已经死了,现在活下来的,是我的婢女阿沉。
          “他不是好人,会害死你的。”我暗下的教导阿沉。
          可是第二天,我就将阿沉卖给了他。
          宋子衡给了我金银珠宝,还有他的记忆。
          我是商人,只会为自己的利益。
          有人问我,他们会在一起吗?
          他们都没有了记忆。

          云染未白,子衡无期。。。


          8楼2013-07-03 14:19
          回复
            【山有木兮君不知】
            常人之所以是常人,那是因为他们有着惧怕之心。
            怕死,怕疼,怕失去。
            我也不能免俗,我害怕着有一天我的一切都公诸于世,我怕大家都知道,我不是人。
            不是人,也不是怪,更提不上是神。
            我只是偶然间得到了,不死的异能。
            但那并不是什么好事,当所有人知道我的异样,知道我不会老去,更不会死去。
            他们就开始隔离。
            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我一不留神就吃了谁。
            所以我开始隐居,没人认得我。


            9楼2013-07-03 14:19
            回复
              “你很讨厌我吧,因为我是这么的讨厌你。”第一次见到元珉,他就是这么的和我说的。
              “我,我,我……”以童养媳被买入李府的我扭怩不已,差点被他吓哭。
              而之后发生的一切,无不彰显出他对我的讨厌。
              烧掉我及腰的长发,在浴池里放吸血的虫子,叫上朋友在小巷里围追堵劫……
              “这才八岁,元珉怎么就这么狠的心啊!”李夫人虽这样说,却一次都没有制止过。
              他是儿子,我只是二十两银子买来的童养媳。
              一晃十年,他已经十八,我十六。
              该到了嫁给他的时候。
              没有什么气派的婚礼,一桌酒,两身衣。
              “我真的很讨厌你,十年了,你还是阴魂不散。”他作为我夫君的第一句话,满屋的喜气都被压了下去。
              其实我并不像他说的那么不讨喜,算命的说过,我命格不错,若是生在富贵人家必定母仪天下,若是生在贫苦人家也会新旺夫家。
              因为这个命格,才让李老爷心甘情愿的买下我。
              李府的十年,屈辱不堪。
              正如他所说的,他那么讨厌我,我也以同分量的讨厌着他。
              “十年了,我也那么入骨的恨着你,你说你怎么不去死。”这话是我说的,字字都是肺腑之言,我恨他,恨不得他去死。
              “我若是死了,你就得守寡,我若不死,你就得守活寡。”他说完,离开得很快。
              以后的日子就如算命的所言,元珉中了状元,当了尚书,李家蒸蒸日上。
              只是一直无后。
              李老爷为此给元珉娶了好几房小妾,才生下他日思夜想的孙子。
              “李府一家其乐融融呢?”我靠着枯萎的梅花,边笑边讲。


              10楼2013-07-03 14:20
              回复
                然后看着看着又穿越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07-03 14:20
                回复
                  2025-07-26 02:20:1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13楼2013-07-03 14:20
                  回复
                    妹纸,微小说这么长。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07-03 14:21
                    回复

                      大伙注意了。。。这个帖子我保证经常更!!!你们以后想看就直接翻到尾页看,或者直接倒序查看就是了。绝对不吭!!!


                      15楼2013-07-03 14:22
                      回复
                        我生日那天,爹爹就被举报贪污,一家六百多口啷当入狱。
                        从被革职到现在入狱,爹爹就只会重复这一句话。
                        “是被冤枉的。”
                        若是他人有心冤枉你,解释又有什么用。
                        “爹,不用担心。”我将爹爹的发束好,附耳上去轻声说道,“靖宇会来救我的。”
                        黯淡的眼里突然就明亮起来,爹爹长叹一声,“这官不做也罢。”
                        根据皇帝的判决,我沈家是在六日后处斩,而靖宇,他的能力一日已足够。
                        可六日,我如炼狱般的六日,终还是等不来他。
                        行刑那一日,我被捆在集市上,狼狈得完全没有一个深闺小姐的模样。
                        “靖宇会来的。”我安慰着父亲,也在安慰着自己。
                        与靖宇相识,是几个月前的事情。
                        在酒楼里遇到的他,他是我至今为止见到过最好看的男人,也是异都的皇子。
                        一见钟情并不是什么过于离谱的事情,何况我们不是一面,而是三月。
                        他说过,为了我,可以做任何事。
                        “爹,沈家要亡了。”
                        我闭眼,接受命运的判决。
                        造化弄人,皇帝下旨赦免沈家,去除官职,世代不可为官。
                        “ 也算是恩赐。 ”爹爹准备带我回家乡,做一个平凡的商贾。
                        可偏偏,他又出现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命一文不值啊!”我对他质问,可又不敢听到回答,所以又急切的补上一句,“靖宇,我错了,我不该信你的。”
                        “对不起,我是皇子。我担负的不只是你。”他始终垂着头。
                        “我当时想着,你要是不来救我,我就死掉了。”
                        “对不起。”
                        “可是你没有来,我却还活着,是不是很该死。”
                        “对不起。”
                        “所以,你就当我死掉吧,我也当我死掉吧。”
                        我们聊了这些,马车也快要启程了。
                        我福下身子行了个礼,呵气如兰,“这位公子,告辞。”

                        只是把爱埋在心里,你不知。。


                        17楼2013-07-03 14:23
                        回复
                          尾随着他拐入一条小巷子,小心谨慎的不让他发现。
                          如果我不是一副乖乖女的形象,估计会被人误以为变态跟踪狂。
                          这是第六十五天和他一起回家,虽然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但感觉到和他呼吸着一样的空气,都是幸福的。
                          但是今天的情况有点不太如意。
                          我遇到了流氓。
                          准确说是他遇到了,而且是专门找他麻烦的。
                          对方来势汹汹,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一个转身就躲了起来。
                          我知道,不能给他添麻烦。
                          可毕竟也想得太过简单,对方估计十来个人左右,他如果是黄飞鸿再世,那是根本没问题。
                          可惜他不是。
                          爱是什么?
                          我其实不懂,但看到他挨打,我便义无反顾的冲了出去。
                          “你们给我住手。”我边喊着,边摆出跆拳道的基本姿势,其实我根本就不会跆拳道,我只想吓吓他们。
                          只愣了一小会,他们又继续踢打起来。
                          我条件反射的抱住他,挡下那些拳脚。
                          那个时候,真幸福啊!
                          小混混也没太猖狂,打了一会儿就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你没事吧。”他问我。
                          顶着极兴奋的心情,我傻笑笑,“没有事。”
                          但说完,我就发现他的头在流血,我虽然被踢了很多脚,但大多都在身上,伤在头上才是真真正正的不得了。
                          于是我又爆发了一次,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硬是把比我高一个头的他背了起来。
                          找医院是个辛苦的过程,更何况我们身上都没有钱。
                          所以我大义凛然的卖了我的手机。
                          打车去了医院。
                          “你干嘛要这样啊!”他摸摸头上的绷带,又看着我淤青的胳膊。
                          “因为我喜欢你啊。”
                          人嘛!在受伤的时候最脆弱,我不经思索的说了出来。
                          之后我们的关系就明朗了起来,再之后我终于抱得美男归。
                          其实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他。
                          要说唯一不坦诚的地方,就是一个我会守到死去那一天的秘密。
                          其实那天的混混是我雇的。


                          18楼2013-07-03 14:23
                          回复


                            19楼2013-07-03 14:24
                            回复
                              2025-07-26 02:14:1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拥有一个千亩的茶园和一个仆人。
                              他没有名字,就随了我的姓,叫作余落。
                              只因他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也因他是一个瞎子。
                              “小姐,茶节快到了,得去招些工人。”余落比我小,为人处事却比我干练。相貌也是极不错的,只是瞎了眼睛。
                              我捻了一小撮茶叶,放在鼻尖嗅了嗅,似带点留恋。
                              “余落啊,我把茶园卖了。”
                              他不作声。
                              “得了五万两,我想带你去京城治眼睛。”
                              他在生气。
                              “马车我已经雇好了,明天就启程。”
                              他确实是生气了,转身怒气冲冲地离开。
                              我也不急,悠哉悠哉的进了茶棚。
                              我对他的信任和了解无人能比,我笃定他不舍离开。
                              估摸去了三个时辰,他回来,已是日落黄昏。
                              我抿了口茶,略带埋怨。
                              “茶叶都泡烂了。”
                              “你为什么这么做?我不是乞丐,不需要施舍和可怜。”
                              他很激动,以至于双肩都在颤抖。
                              忽略掉他过激语气,指尖环着杯口,道,“余落,你该明白,这不是施舍。”
                              “你根本没有必要这么作。”他别过头,看不见表情 。
                              倒掉杯中的白水,我缓缓起身,轻轻抱住他。
                              “余落啊!你眼睛好了,我们就成亲。”


                              21楼2013-07-03 14: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