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拆迁改造安置猫腻多【转】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拆迁改造安置猫腻多转帖:2011年10月份以来,被委托人接受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数名矿工委托,对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拆迁改造住房安置情况进行调查申诉,调查结果差强人意。该公司像捉迷藏玩游戏一样,分房姓名和分房对应的房号采取不同方式公开,有姓名没房号,有房号没姓名,不是同时同榜同方式公开,让人"丈二高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缺乏公开核心的内容。被委托人似乎一下子明白了这个"套",原来该公司领导是这样玩弄权术和愚民的。明修栈道冠冕堂皇的文件规定焦煤矿现有职工1260人,从建国初期建矿半个世纪以来,矿工及家属一直住在低矮的棚户区里,历届矿领导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改善矿工的住宿条件。2011年,开天辟地大同市地煤公司第一次对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棚户区改造,这是唯一的一次机会。根据大同地煤党发【2010】93号,地煤董发【2010】71号棚户区拆迁改造安置文件的精神。此次安置住房共有1176套,安置地点大同御东、恒安两区安置275户,怀仁五里滩区安置901户。暗度陈仓假公济私的"照顾"和交易从地煤安置文件中不难看出,唯一没有达到安置条件的对象是,20-40年来工作条件最艰苦,在矿无住房或因当时矿方合同违约遣返回乡收回矿有住房,后又召回恢复工作的一些当地跑家工。期间他们曾多次要求安置住房,历届矿领导请求理解体谅矿方困难。如今安置住房,他们却因为"当年体谅理解矿方困难"而被拒之门外,成了天生后娘养的。然而,在实际分房当中,后娘养的也是两样待,亲娘养的钱作怪。焦煤矿原棚户区的公有住房结构一直是一户两房一院,多数人在小院内盖了临时简易厨房、炭房、鸡窝之类的;有的人在矿区用公物建筑了临时住房(自建房)。在2011年9月23日的分房中,按姓名公布的,有一户一间房中建墙临时开门登记两套的,一户两间房一个门临时开两门登记两套的;有12户是不同户临时有偿借用他人房屋名义违反文件规定在同院登记三套楼房的;24户是同院同户违反文件规定分三套楼房的;27户是同院同户或同院不同户违反规定临时有偿借用他人房屋分两套楼房的;其中有6套楼房的分配矿上既无名又无人更无房,成了空中飞号房。按分房号公开的,一院出3个房号的有18家,一院出两个房号的有27家。更为甚者,曾经一院出6个房号的竟有两家。而这些人又是如何登记上去的呢?除了上述方法之外,原来这些人都给负责登记分房的人送过5000到10000不等的黑钱,有房送钱的多分房,没房送钱的有房分,这些事情在焦煤矿早已是不成文的潜规则,不是秘密的秘密了。此外还有13户没有住房分到房的,是临时用无主闲置的、公有的或私有的鸡窝、猪圈、羊圈、柴房、炭房、工棚、瓜棚、废弃屋、碉堡、车库、小房、门洞、单间和临时搭棚进行了登记。当然首先得是送了钱的。让人更为恼火的是,在这些人中竟有来本矿包工做生意的,连户口都没有,既不是本矿职工更没有工龄也分到了房子;另外,单独分到房子的还有3名未结婚的职工子弟,还有9人是以晚婚早育名义分的房子;其他有关系的不在地煤工作的职工子弟也分了房子,一院安置两套三套的有的是自建房户口与房屋不一致,全矿230间公产空锁废弃房都被人做了登记和安置,不够12平米的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空间都分到了房子。对于矿工们真凭实据的这类反映焦煤矿鲁总12月13日,只用不屑一顾的"不可能"三个字作了回答,理由是他们<负责分房的人>都向我做了汇报,言外之意就是你们的反映不足采信,不予查处。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看,这次焦煤矿的住房安置工作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违背了分房文件规定,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渎职捏造,分配不公,明确产生了严重的行贿索贿的腐败现象。期间负责登记分房的干部公开呼吁,主动联系业务,出主意想办法,利用手中一点小小的权力,借机大捞特捞。按当时负责登记分房的干部向我的委托人索贿的情况和行情估算,本次分房行贿索贿受贿产生的金额达300万元左右。"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有钱能使鬼推磨",票子推动脑子,受贿双方绞尽了脑汁。因为产生了腐败现象,缺失了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所以焦煤矿本次的分房工作就没了规矩和方圆。意见越来越大,纠纷越来越严重,导致多人多次上访,给国家和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永远被欺骗的期盼和信任而这数名自建矿以来,20-40年工龄的井下老工人,大半生为矿山的建设和发展付出最艰辛、最沉重代价的跑家工,就因为当时一直体谅矿方的难处,就因为资格老条件够,一直认为有房可分没送钱,最终还是无房可分,无房可住。相比之下,都是焦煤矿的人,分房为啥就不考虑我们呢?不给无房可住的人分房,给有房可住的人多分房,天下哪有这个理?棚户区分房文件规定是可以调节的,更何况这次焦煤矿的分房工作对文件规定已经做了大量调节呢?既然上述分房的人都是机动"照顾",为啥就不能一视同仁?照顾一下这仅剩的几名跑家工。为啥就不能考虑解决一下这样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给跑家工分套房子住,圆他们回家的梦,让他们有回家的感觉呢?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应安置住户最多1000户(含退休工人在内),共分为三类人群,一是矿区公有住房区;二是矿区自建房区;三是30里内的流动跑家工。大致区分标准为历年从财务领取烤火费的为在矿没有住房的跑家工;历年从煤场领取福利煤的为住矿户。对照大同地煤分房文件规定,结合焦煤矿两类人群享受烤火费和福利煤一视同仁的区分标准,在这次分房当中又有多少领取烤火费的人分到了房子?是不是一查便知?又能说明一个什么道理呢?真正说明这次大同地煤和焦煤矿住房分配在实际调节的过程中显失公平公正。焦煤矿的分房风波至今无人平息。信访之"路漫漫其修远兮"!焦煤矿的做法与文件规定大相径庭,相去甚远。根据我党一贯有则改之,无则嘉勉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错了纠正又不是啥丢脸的事情。建议中央及山西省委进一步关心社会底层普通矿工的疾苦,责成有关部门对大同地煤缺失调查和公正的分房文件进行修正,对焦煤矿的分房工作进行整改,追究在分房工作中有关人员违法乱纪的责任。同时平均各方面的利益,照顾大多数人的需要,人性化、法制化、合理化地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山西的矿山企业再不能持续有的人房子过剩,有的人连棚户区都无权居住的局面了。跑家工无权分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错跑家工也是人,也在为国家作贡献,也需要房子住,也要繁衍生息,为啥就不能享受公平待遇呢?焦煤矿现尚保留未分配改造住房110套,按以上数字推算,该矿现已安置了1066户,减去实际应安置住户1000户以内,其中最少有100户左右是属于"照顾"调节关系分得的房子。所剩110套未下分的这些房子,按照焦煤矿鲁总的说法都有去向,而不是对工人。棚户区住房不是对工人,就是对官僚腐败,对外人。外人都能享受,本矿的工人却不能享受凭什么?这是什么问题呢?难道焦煤矿就单单多了这几个人?还是权力和腐败在作祟?真是寒碜啊!又曝丑闻戏鲁总原来鲁总不干净事有凑巧,当焦煤矿的分房风波还在风生水起的时候,在怀仁县由华能矿工福利房转焦煤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工程又曝出了丑闻,由于不知为了谁创收,承建双方置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已盖成的6层棚户区安置楼下重新掏建地下室。由于超设计施工,地基承载压力超限,楼体下新掏建的地下室工程还未竣工,目前墙体已经多处出现裂缝,工程质量出了大问题,工人没有入住就成了危房。给原本就因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能达标的安置大楼平添了万分危险。同时大同棚户区的安置住房,竟然由开发商用棚户区的发票开出了高价商品房的大单,真是不打自招,令人啼笑皆非,耐人寻味。怀仁由福利房转安置房,由低质房转危质房,焦煤矿住房三大变身,从无变有,从有变无,无本求利,鲁总胆量大度量大本事更大,但是作为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为了一己私利,把直接关系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放在脑后,首先违背了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党性原则;遥控指挥违法施工,突显了一个决策者的执政能力。用鲁总12月13日的话说,地下室是掏了,是原来规划设计好的,是可以掏的,这是很简单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鬼,小题大做。既然是规划设计好的,哪么为什么原来不盖地下室?现在有大费周遭的掏呢?而又掏成了危楼?鲁总说因为底商的房子对外可以多卖钱;至于高价发票开的就是棚户区的房没错,但是棚户区也开发了商品房,给你们开出的是棚户区的商品房,这没有什么不对的。
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拆迁改造安置猫腻多【转】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拆迁改造安置猫腻多转帖:2011年10月份以来,被委托人接受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数名矿工委托,对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拆迁改造住房安置情况进行调查申诉,调查结果差强人意。该公司像捉迷藏玩游戏一样,分房姓名和分房对应的房号采取不同方式公开,有姓名没房号,有房号没姓名,不是同时同榜同方式公开,让人"丈二高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缺乏公开核心的内容。被委托人似乎一下子明白了这个"套",原来该公司领导是这样玩弄权术和愚民的。明修栈道冠冕堂皇的文件规定焦煤矿现有职工1260人,从建国初期建矿半个世纪以来,矿工及家属一直住在低矮的棚户区里,历届矿领导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改善矿工的住宿条件。2011年,开天辟地大同市地煤公司第一次对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棚户区改造,这是唯一的一次机会。根据大同地煤党发【2010】93号,地煤董发【2010】71号棚户区拆迁改造安置文件的精神。此次安置住房共有1176套,安置地点大同御东、恒安两区安置275户,怀仁五里滩区安置901户。暗度陈仓假公济私的"照顾"和交易从地煤安置文件中不难看出,唯一没有达到安置条件的对象是,20-40年来工作条件最艰苦,在矿无住房或因当时矿方合同违约遣返回乡收回矿有住房,后又召回恢复工作的一些当地跑家工。期间他们曾多次要求安置住房,历届矿领导请求理解体谅矿方困难。如今安置住房,他们却因为"当年体谅理解矿方困难"而被拒之门外,成了天生后娘养的。然而,在实际分房当中,后娘养的也是两样待,亲娘养的钱作怪。焦煤矿原棚户区的公有住房结构一直是一户两房一院,多数人在小院内盖了临时简易厨房、炭房、鸡窝之类的;有的人在矿区用公物建筑了临时住房(自建房)。在2011年9月23日的分房中,按姓名公布的,有一户一间房中建墙临时开门登记两套的,一户两间房一个门临时开两门登记两套的;有12户是不同户临时有偿借用他人房屋名义违反文件规定在同院登记三套楼房的;24户是同院同户违反文件规定分三套楼房的;27户是同院同户或同院不同户违反规定临时有偿借用他人房屋分两套楼房的;其中有6套楼房的分配矿上既无名又无人更无房,成了空中飞号房。按分房号公开的,一院出3个房号的有18家,一院出两个房号的有27家。更为甚者,曾经一院出6个房号的竟有两家。而这些人又是如何登记上去的呢?除了上述方法之外,原来这些人都给负责登记分房的人送过5000到10000不等的黑钱,有房送钱的多分房,没房送钱的有房分,这些事情在焦煤矿早已是不成文的潜规则,不是秘密的秘密了。此外还有13户没有住房分到房的,是临时用无主闲置的、公有的或私有的鸡窝、猪圈、羊圈、柴房、炭房、工棚、瓜棚、废弃屋、碉堡、车库、小房、门洞、单间和临时搭棚进行了登记。当然首先得是送了钱的。让人更为恼火的是,在这些人中竟有来本矿包工做生意的,连户口都没有,既不是本矿职工更没有工龄也分到了房子;另外,单独分到房子的还有3名未结婚的职工子弟,还有9人是以晚婚早育名义分的房子;其他有关系的不在地煤工作的职工子弟也分了房子,一院安置两套三套的有的是自建房户口与房屋不一致,全矿230间公产空锁废弃房都被人做了登记和安置,不够12平米的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空间都分到了房子。对于矿工们真凭实据的这类反映焦煤矿鲁总12月13日,只用不屑一顾的"不可能"三个字作了回答,理由是他们<负责分房的人>都向我做了汇报,言外之意就是你们的反映不足采信,不予查处。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看,这次焦煤矿的住房安置工作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违背了分房文件规定,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渎职捏造,分配不公,明确产生了严重的行贿索贿的腐败现象。期间负责登记分房的干部公开呼吁,主动联系业务,出主意想办法,利用手中一点小小的权力,借机大捞特捞。按当时负责登记分房的干部向我的委托人索贿的情况和行情估算,本次分房行贿索贿受贿产生的金额达300万元左右。"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有钱能使鬼推磨",票子推动脑子,受贿双方绞尽了脑汁。因为产生了腐败现象,缺失了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所以焦煤矿本次的分房工作就没了规矩和方圆。意见越来越大,纠纷越来越严重,导致多人多次上访,给国家和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永远被欺骗的期盼和信任而这数名自建矿以来,20-40年工龄的井下老工人,大半生为矿山的建设和发展付出最艰辛、最沉重代价的跑家工,就因为当时一直体谅矿方的难处,就因为资格老条件够,一直认为有房可分没送钱,最终还是无房可分,无房可住。相比之下,都是焦煤矿的人,分房为啥就不考虑我们呢?不给无房可住的人分房,给有房可住的人多分房,天下哪有这个理?棚户区分房文件规定是可以调节的,更何况这次焦煤矿的分房工作对文件规定已经做了大量调节呢?既然上述分房的人都是机动"照顾",为啥就不能一视同仁?照顾一下这仅剩的几名跑家工。为啥就不能考虑解决一下这样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给跑家工分套房子住,圆他们回家的梦,让他们有回家的感觉呢?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应安置住户最多1000户(含退休工人在内),共分为三类人群,一是矿区公有住房区;二是矿区自建房区;三是30里内的流动跑家工。大致区分标准为历年从财务领取烤火费的为在矿没有住房的跑家工;历年从煤场领取福利煤的为住矿户。对照大同地煤分房文件规定,结合焦煤矿两类人群享受烤火费和福利煤一视同仁的区分标准,在这次分房当中又有多少领取烤火费的人分到了房子?是不是一查便知?又能说明一个什么道理呢?真正说明这次大同地煤和焦煤矿住房分配在实际调节的过程中显失公平公正。焦煤矿的分房风波至今无人平息。信访之"路漫漫其修远兮"!焦煤矿的做法与文件规定大相径庭,相去甚远。根据我党一贯有则改之,无则嘉勉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错了纠正又不是啥丢脸的事情。建议中央及山西省委进一步关心社会底层普通矿工的疾苦,责成有关部门对大同地煤缺失调查和公正的分房文件进行修正,对焦煤矿的分房工作进行整改,追究在分房工作中有关人员违法乱纪的责任。同时平均各方面的利益,照顾大多数人的需要,人性化、法制化、合理化地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山西的矿山企业再不能持续有的人房子过剩,有的人连棚户区都无权居住的局面了。跑家工无权分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错跑家工也是人,也在为国家作贡献,也需要房子住,也要繁衍生息,为啥就不能享受公平待遇呢?焦煤矿现尚保留未分配改造住房110套,按以上数字推算,该矿现已安置了1066户,减去实际应安置住户1000户以内,其中最少有100户左右是属于"照顾"调节关系分得的房子。所剩110套未下分的这些房子,按照焦煤矿鲁总的说法都有去向,而不是对工人。棚户区住房不是对工人,就是对官僚腐败,对外人。外人都能享受,本矿的工人却不能享受凭什么?这是什么问题呢?难道焦煤矿就单单多了这几个人?还是权力和腐败在作祟?真是寒碜啊!又曝丑闻戏鲁总原来鲁总不干净事有凑巧,当焦煤矿的分房风波还在风生水起的时候,在怀仁县由华能矿工福利房转焦煤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工程又曝出了丑闻,由于不知为了谁创收,承建双方置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已盖成的6层棚户区安置楼下重新掏建地下室。由于超设计施工,地基承载压力超限,楼体下新掏建的地下室工程还未竣工,目前墙体已经多处出现裂缝,工程质量出了大问题,工人没有入住就成了危房。给原本就因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能达标的安置大楼平添了万分危险。同时大同棚户区的安置住房,竟然由开发商用棚户区的发票开出了高价商品房的大单,真是不打自招,令人啼笑皆非,耐人寻味。怀仁由福利房转安置房,由低质房转危质房,焦煤矿住房三大变身,从无变有,从有变无,无本求利,鲁总胆量大度量大本事更大,但是作为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为了一己私利,把直接关系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放在脑后,首先违背了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党性原则;遥控指挥违法施工,突显了一个决策者的执政能力。用鲁总12月13日的话说,地下室是掏了,是原来规划设计好的,是可以掏的,这是很简单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鬼,小题大做。既然是规划设计好的,哪么为什么原来不盖地下室?现在有大费周遭的掏呢?而又掏成了危楼?鲁总说因为底商的房子对外可以多卖钱;至于高价发票开的就是棚户区的房没错,但是棚户区也开发了商品房,给你们开出的是棚户区的商品房,这没有什么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