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缴费基数范围为2002.8元至10014元
■参保人每月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400.56元至2002.8元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有变化。由原来的一刀切,均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统一的缴费基数,变化成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2002.8元至10014元任意选择一个基数。
省社保局保险关系管理处处长黎民天介绍,该变化可以将更多收入不高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济条件宽裕的参保人也可选择更高的缴费基数。
根据新修订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自2013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的范围内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
也就是说,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即一个缴费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2002.8元至10014元。参保人可以在该缴费基数范围内,任意选择一个基数。根据多缴多得的原则,缴纳费用更高的参保人,将来在领取养老金时,领取的额度更高。
按照规定,每月个人需缴纳基本养老费,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20%,在这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每个月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400.56元至2002.8元。
据悉,此前的做法都是“一刀切”的做法。如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我省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省统一,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即3060元。参保人每个月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统一为612元。
据黎民天介绍,截止2013年5月,我省正常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为121135人。缴费基数的变化可以将更多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经济条件宽裕的参保人也可选择更高的缴费基数,更加灵活,也更加人性化。
■参保人每月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400.56元至2002.8元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有变化。由原来的一刀切,均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统一的缴费基数,变化成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2002.8元至10014元任意选择一个基数。
省社保局保险关系管理处处长黎民天介绍,该变化可以将更多收入不高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济条件宽裕的参保人也可选择更高的缴费基数。
根据新修订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自2013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的范围内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
也就是说,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即一个缴费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2002.8元至10014元。参保人可以在该缴费基数范围内,任意选择一个基数。根据多缴多得的原则,缴纳费用更高的参保人,将来在领取养老金时,领取的额度更高。
按照规定,每月个人需缴纳基本养老费,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20%,在这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每个月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400.56元至2002.8元。
据悉,此前的做法都是“一刀切”的做法。如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我省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省统一,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即3060元。参保人每个月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统一为612元。
据黎民天介绍,截止2013年5月,我省正常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为121135人。缴费基数的变化可以将更多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经济条件宽裕的参保人也可选择更高的缴费基数,更加灵活,也更加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