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惠民兴业(北京)—香河天成商务综合体基金
(Ⅰ)基金规模人民币25000万元基金发起人 惠民兴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期限
1.5年(满1年后投资者经申请同意可选择退出)
收益类型固定收益预期收益
实缴出资50万~99万的投资者:12.5%∕年(税后)
实缴出资100万~199万元的投资者:13.5%∕年(税后)
实缴出资200万~299万元的投资者:14.5%∕年(税后)
实缴出资300万以上的投资者:16%∕年(税后)
发行时间2013年4月22日~2013年6月30日分配方式基金全部收益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可分配收益。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本金及其余收益于基金到期时一次性返还。基金到期时可分配收益优先返还有限合伙人,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实现预期收益。
基金用途用于香河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香河县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投资的标志性建筑——香河天成国际商务广场、香河国际大酒店、酒店式公寓、住宅的建设装修和附属设施投入。
还款来源
第一还款来源:天成商务综合体项目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第二还款来源:由大型国有企业整体收购项目实体,收购款作为还款来源。
补充还款来源:由担保公司、其他担保人担保代偿;中国农业银行香河支行承诺3亿授信;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和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
认缴出资基金投资起点为人民币50万元起,以1万为单位递增。
托管银行本基金由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负责基金资金托管。投资退出由项目公司香河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购股权,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基金投资人的基金投资本金及收益分配后直接退出。
投资方式以股权投资方式向项目公司投资联系电话 13811348626 524866160
(Ⅰ)基金规模人民币25000万元基金发起人 惠民兴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期限
1.5年(满1年后投资者经申请同意可选择退出)
收益类型固定收益预期收益
实缴出资50万~99万的投资者:12.5%∕年(税后)
实缴出资100万~199万元的投资者:13.5%∕年(税后)
实缴出资200万~299万元的投资者:14.5%∕年(税后)
实缴出资300万以上的投资者:16%∕年(税后)
发行时间2013年4月22日~2013年6月30日分配方式基金全部收益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可分配收益。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本金及其余收益于基金到期时一次性返还。基金到期时可分配收益优先返还有限合伙人,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实现预期收益。
基金用途用于香河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香河县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投资的标志性建筑——香河天成国际商务广场、香河国际大酒店、酒店式公寓、住宅的建设装修和附属设施投入。
还款来源
第一还款来源:天成商务综合体项目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第二还款来源:由大型国有企业整体收购项目实体,收购款作为还款来源。
补充还款来源:由担保公司、其他担保人担保代偿;中国农业银行香河支行承诺3亿授信;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和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
认缴出资基金投资起点为人民币50万元起,以1万为单位递增。
托管银行本基金由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负责基金资金托管。投资退出由项目公司香河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购股权,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基金投资人的基金投资本金及收益分配后直接退出。
投资方式以股权投资方式向项目公司投资联系电话 13811348626 52486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