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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时代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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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个老球迷,2002年开始打球,同时也开始看球,其实也就是看NBA联赛。本质上说,我不是个理智的球迷。我热爱马刺队,所以我一直对裁判上一场球的最后时段里不吹热火的防守犯规导致热火可以追上比分直至反超获胜心怀不满。即使我能明显看得出来裁判确实并非希望通过这样的动作让热火赢球,至少最后阶段明星哨没有出场可以证明这点,他们只是想让比赛更激烈而已,保持悬念对他们而言是一项工作上的成功。而对我来说,至少这次的决赛,我不希望有如此的悬念,因为我真的希望马刺能赢球,赢下最后一次冠军。所以我还是对裁判的判罚耿耿于怀。就好像2005年总决赛一样,从第二场到第六场,裁判对活塞队犯规的放纵让活塞居然撑到了第七场。即使裁判在第七场吹了一场黑哨,把活塞吹死了,我还是不喜欢这六场球的吹罚。实际上2004年也有一次让我记忆犹新的事发生,就是费舍尔的0.4秒绝杀。不过我并不讨厌他,相反,因此我非常喜欢费舍尔,就像我喜欢奥尼尔一样。虽然他的这次壮举直接导致了马刺的出局,而事实上,这一年,是邓肯个人状态的真正最顶峰,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我再没见过比这个年龄更加强大的邓肯。这件事怎么说呢,让人感觉十分的遗憾,有一点像自己和自己一生最爱的女孩永远分隔在几千公里之外的土地上,一生再不复见的感觉。我会永远在想,如果我们当时在一起了,会怎么样。。。。。。讲到湖人,就不得不说说奥胖了。在詹姆斯变成时代名片以前,NBA的状况基本上是二超的格局。两大中锋奥尼尔和邓肯基本左右了整个时代的夺冠形势。奥胖的强大不用多说,打法更是让人不由自主地叹服,连我自己打球的风格都是奥胖式的,只是人矮了一点。说起奥尼尔,可比邓肯有看点多了,身高两百一十六公分,体重一百五十公斤,力量巨大,爆发力极强,在篮筐底下无人可敌,连缺点都是个噱头:他不会投篮。而且性格上和邓肯相比简直就是两个极端。NBA历史上的几对所谓的宿敌,往往都有这样那样的相似,然后又有这样那样的区别。张伯伦和拉塞尔都拥有超级的篮板和盖帽能力,但是张伯伦是个以高大、力量和体能著称的球员,而拉塞尔则是以机敏、技巧和智商著称的球员。黑白双雄则是另一个代表,同样两百零六公分的身高,同样优秀的以球商闻名的团队球员,强森作为相对于对手更加高大强壮的存在引领整个球队的进攻,而伯德则是以相对对手偏弱的身体条件成为了一名以投射闻名的地板流得分手,最关键的还在于他们的肤色,一黑一白。奥尼尔和邓肯,正是最近的一对超级对手。奥尼尔的强壮,让邓肯结实的身板显得弱不禁风;邓肯会投篮就让奥尼尔原本也颇全面的个人能力变成了残疾。当然,最明显的区别还是在性格上,爱搞怪的活宝和老实的木头人。对比之前的两对对手,这两个人,实在有些奇葩。当然,秉承了传统,奥胖和邓肯作为敌人,保持了惺惺相惜的传统,奥尼尔看不上邓肯和奥拉朱旺以外的一切内线对手。奥胖的技术特点,作为一个学习奥胖打法多年的业余篮球爱好者,我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奥胖的进攻,在表面上看,是硬顶住对手的扣篮,是压制住对手的推挤,巨大的体重让防守人推挤不动,庞大的体积让防守人无从伸手,高大的身材让防守人望球兴叹。一开始看球,我也是看这个东西,看的是奥胖如何用扣篮摧毁对手。但是多年以后,我才看明白,其实奥胖最后的那下出手,尤其扣篮,毫无技术含量可言,因为当他站到了有利位置,当他觅得了出手良机的时候,投篮进球实在是再轻松不过的事了,以他的体型,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人能防得了。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如何能到有利的位置上去。这在篮球里叫作移动技术,中文翻译的术语叫“脚步技术”。而在脚步技术之外,或者说之上,还有一项和脚步技术相结合应用的技术,就是身体对抗的技术。实际上这门技术我也是这几年才领悟到精髓的,这门技术一掌握,各种转身半转身随心所欲,配合上具有相对优势的力量和体重,在持球在篮下抢位置的时候对手简直就是无人能挡。这门技术的关键就是在于找准对手顶防的发力点,找准这个发力点,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地避开对手的发力点,然后利用转身过程错开对手的发力位置,侧面朝对手的发力方向发力,这才是最佳的背身对抗应对方式。这种技巧不但挤位置的时候效果很好,而且能够最有效地利用体重代替力量参与对抗,能够减少体力消耗。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样抢到位置以后,一般来说防守人和持球人会形成一个侧面的对抗形势,这样一来在保持身体对抗的情况下强行起球,如果持球人有力量优势那么防守人是没有可能防上来的,即使持球人力量和防守人相差仿佛,这种情况下防守人要是再挤上去扑球,就是犯规。这技术练到高深的地步的时候,顶住对手发力点以后随便哪边转身,最多两次节奏变化就可以轻易进到篮下,除非遇上夹击。这门技巧其实说穿了一点就透,但是不明白的时候,就只知道傻乎乎地和对手硬挤。所以我们看奥胖或者邓肯经常会有这种球,一个转身破掉了对手的防守,然后扣篮居然还吹了一个防守犯规,就是这么来的。这技术其实邓肯不如奥胖,当然,也是因为邓肯不像奥胖那样对于对手有着绝对的体重和力量优势,有时候挤到位置了因为自己也一下子没力气了,于是整个动作停了下来要重新蓄力,节奏断了一下,还是会被对手调整到防守位置。邓肯老化和减重以后这毛病特别严重,尤其是打不了比他大个的球员就是这个原因:一是因为这个对抗里体重的差距是需要力量去弥补,邓肯体重下降了力量也差了,等于是两头吃亏;二是在这样的对抗里体积大的一方总是占优势,我们看小斯打蛋总的转身就很明显,转了两圈还在人家怀里打转,邓肯本来就不是大体积球员,对抗上吃了亏以后,更脱不开大体积防守人的防守面积。马克加索尔防住邓肯,原因正在这里。而奥胖就不一样了,最大体积加上最大体重和最大力量,怎么对抗都是他占优势。奥胖是如何的摧枯拉朽,也许是世纪初让人印象最深刻的镜头了。不过比起持久和稳定,邓肯才是更出色的那个。说起来奥尼尔和邓肯统治了NBA十年,但是这十年里邓肯的球队一直都是总冠军的争夺者,而奥尼尔的球队则大约只有一半时间处于巅峰。总得说起来,光比詹姆斯上位之前的十年,奥尼尔还是稍逊邓肯一筹,毕竟奥尼尔算是半个九十年代球星。马刺邓肯和湖人奥尼尔的二超格局之外,其实还是存在着多强的。比如西部的小牛、太阳和东部的活塞、步行者、篮网。二超以外,球员也有多强,内有加内特、韦伯、拉希德、大本等人,外有基德、科比、卡特、麦迪、纳什等人,还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大后锋诺维茨基。也许每个时代的球迷,最喜欢的都是属于他的时代的球星。所以在我的印象里,对这个时代球星总是最有感情。所谓先入为主,即是此也。即使我后来强迫自己客观地分析,每个时代的球星都差不多,还是摆不脱对熟知球员的喜爱的影响。总是无意识地拔高他们。比如我虽然知道作为射手来说米勒更好,从命中率来说库里更棒,但是却总是不自觉地把雷阿伦当成最好的射手代表。我知道强森才是历史第一控卫,但是基德仍然是我心中的首席控卫。我最喜欢的球员是邓肯,最喜欢的球队是马刺。理所当然的,这个团队是我印象里最好的集体。连带着我对丑得丧心病狂的波波维奇都有了一丝好感。这支球队,这些人,低调而朴实,但是他们打的是最纯粹、最漂亮的篮球。也许白巧克力和韦伯的传球更加华丽,然而在我眼里仍然不如马刺的沉稳合理。最好的篮球,不怕输,也不那么在乎赢,所以我们看到马刺的胜利不那么耀眼,而他的失利也不是如此的落寞。当马刺像机器一样碾过全联盟的时候,没有球队或者球员害怕他们,有的只是尊敬;当马刺连年在季后赛失利,再不复冠军的荣耀时,胜利者也不会就此奚落他们,给予他们的仍然是尊敬。我喜欢这种心态,这种人生。即使我自己并没有能够做到,我在看到裁判一次一次偏袒热火的时候还是会不高兴,在看到裁判居然给了马刺错误判罚的时候却很高兴。人生的修养,总是要一步一步来的,输赢不是一切。参加比赛,是球员们的工作,而观看比赛,则是我们球迷的娱乐。修养,就是不受这些外物的影响,让心态保持住最纯净。就好像站在山顶上,遥望着一千公里之外的那个女孩,即使惆怅,却要能够自已,直到想到她不会再心痛,而是温暖。可惜啊,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再持久的人,也终于是要老去的。就算是长青树贾巴尔,不一样最终要退休吗。一个时代最好的球员,也终是要离开舞台的。詹姆斯今天的表现,仿佛昨天的奥尼尔和邓肯,或者前天的乔丹。也许我们不需要为旧时代的结束而伤感,而应该为新时代的开始而高兴。祝贺詹姆斯,成为了新时代的代表。也祝福邓肯,他完成了六年前的承诺。
请原谅我写了这么一篇乱七八糟的东西。其实本来我想写一写马刺和邓肯的,但是就和我以前一样,我到最后才发现,这支球队这位球星,实在早就已经被写完了。我,实在是没有必要再重复一遍的。唯一的干货也就只有一点我十几年背身技术的总结而已,而且也许还不是能够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心得。


IP属地:浙江1楼2013-06-21 12: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