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是三号。从三号的儿子说起,他的儿子有三年没有见他了,事实上,他儿子已经死了!他在回答提问说有没有见到用刀杀人时迟疑了,因为他真的用刀杀过人,并且杀的是比自己个子高很多的儿子!为什么他要杀死被告的父亲呢?因为被告和他的儿子长得一模一样!显而易见的是,三号是多血质的狂躁症患者,容易冲动。当他看到自己的儿子复活了,并且还跟人吵了一架愤怒地离家出走,他当然要替儿子出头,买把刀杀死了那孩子的父亲,而且没忘记擦去指纹,因为他杀过人。他很快下了楼梯,那老头看到的只是一个并不高大的背影,当然以为是那孩子。三号为了自保,一定要致孩子于死地,否则他自己做的事迟早会被发现。至于他想起来他儿子是一米八几而不是一米六几,那已经是在法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