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相关规定,保证学校教学事务中成绩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建设良好、规范的学生成绩管理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和实践等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无论及格或通过与否,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档案。选课后未正式办理退课手续,又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以0分计,同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考试课程一律按百分制给出成绩,成绩满60分为及格并取得该门课程学分。考查课程可根据平时作业、小测验、实验报告等综合成绩给出百分制成绩,按百分制给成绩有困难的课程也可以记为“优秀”、“通过”或“不通过”。成绩为“优秀”、“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为“不通过”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以百分制记载时,一律取整数。
有实验及作业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方可参加考试。至期末尚未完成实验或交齐作业、实验报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抄袭作业视同未交作业。
每门课程成绩在成绩单中只记载一次。重修(重考)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在成绩后注明"重1"或"重2"字样。
由于课程变动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重修的课程成绩,不能覆盖原不及格课程成绩时,开课系应出具替代课程证明,注册中心依据其证明解决课程替代问题。替代课程均以被替代课程记载在学生成绩单中,课程学分,以实际所修学分数记载。重修次数的标注,以替代后的累计次数为准。
学生考试作弊或旷考(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试不交卷,均以旷考论),除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外,课程成绩记为零分或不通过。
一、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和实践等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无论及格或通过与否,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档案。选课后未正式办理退课手续,又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以0分计,同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考试课程一律按百分制给出成绩,成绩满60分为及格并取得该门课程学分。考查课程可根据平时作业、小测验、实验报告等综合成绩给出百分制成绩,按百分制给成绩有困难的课程也可以记为“优秀”、“通过”或“不通过”。成绩为“优秀”、“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为“不通过”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以百分制记载时,一律取整数。
有实验及作业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方可参加考试。至期末尚未完成实验或交齐作业、实验报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抄袭作业视同未交作业。
每门课程成绩在成绩单中只记载一次。重修(重考)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在成绩后注明"重1"或"重2"字样。
由于课程变动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重修的课程成绩,不能覆盖原不及格课程成绩时,开课系应出具替代课程证明,注册中心依据其证明解决课程替代问题。替代课程均以被替代课程记载在学生成绩单中,课程学分,以实际所修学分数记载。重修次数的标注,以替代后的累计次数为准。
学生考试作弊或旷考(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试不交卷,均以旷考论),除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外,课程成绩记为零分或不通过。